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概况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新疆西部天山支脉乌孙山以北、伊犁河以南的河谷盆地。南部以乌孙山为界限与昭苏县、特克斯县相接,东部和巩留县毗邻,北部隔伊犁河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和伊宁县、霍城县相望,西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总面积达4430. 24平方公里。县城东距乌鲁木齐市695公里,北距伊宁市15公里。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的地貌呈南高北低,东窄西宽的特点,可分为南部山区、山麓、丘陵、中部倾斜平原、北部河流阶地和河漫滩等五个地貌类型,自南向北逐渐平坦。南部山地海拔1500~3700米之间,占总面积的26%.森林遍布,水草丰美,宜于林牧;山麓和丘陵海拔1000—1400米,占总面积的20%,土层较厚,降水亦多,还有高山积雪融化成的许多条溪流可供灌溉,宜耕宜牧,是察布查尔县的主要小麦产区和冬牧场;中部平原地和北部河漫滩地,占总面积54%,海拔532~1100米,地势平坦,水源充足,土层肥厚,是察布查尔县的主要农作区。其中海拔550米以下河漫滩地,是察布查尔县水稻和“察布查尔西瓜”名产区,也是良好的冬牧场。适应不同的地貌特点,有着不同的经济类型,包括畜牧业(过去主要是游牧业,现在很多牧民已实现定居)、农业、林业等。主要矿产有煤、铀、铁、石灰石、磷、砂金,陶土、水晶石、云母、玛瑙等24个矿种,已开发利用的有煤、铀、石灰石、热汽泉、砂金、陶土等;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水稻,经济作物有蔬菜、甜菜、油料、棉花、红花、香料烟及各类瓜果等;主要是灌溉农业,一年一熟。全县辖1l乡、2镇、2场,有农四师六十七团、六十八团、六十九团、奶牛场、平原林场、天西林业局山区林场等驻县单位。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以锡伯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县。新疆锡伯族有着光荣的历史。18世纪时受清政府调遣,锡伯族数千人不远万里从东北来到新疆屯垦戍边。在建设新疆、保卫新疆的同时,锡伯族文化被较好的保留下来,至今锡伯族语言仍在锡伯族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察布查尔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占县属人口40%、土地面积52%的山区5个乡,是全县贫困面最为集中的区域。察布查尔县还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中三个军、警、兵、地四防一体的边境县之一,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有72公里的边境线,境内有国家一级陆路口岸——都拉塔口岸。随着精伊霍铁路、伊犁河二桥、三桥等交通干线的建设,察布查尔县有望成为伊犁州经济“东联西出、西来东去”战略转移的重要门户。目前察布查尔县在现代化进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经济发展相对缓慢,锡伯族传统文化及语言文字的保留和传承面临挑战等。
2006年8月由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及社科院和伊犁州党校合办的伊犁州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联合组成的课题组,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查,希望通过调查研究能对察布查尔县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状况及其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课题组顺利完成了调查工作。期间课题组与县委及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县委组织部、发改委、经贸委、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扶贫办、人事局、民宗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县医院等以及乡(镇)村、企业、社区、学校等有关同志座谈,广泛了解经济发展、扶贫、就业、社会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干部培养和基层组织建设、民族关系、学校双语教育、文化建设和民族文化的保护、农村医疗等方面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走访城乡居民家庭,并与本县几位领导进行了个别访谈。课题组还分别在农村、社区、工厂、学校、县政府机关进行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679份。本报告即是在此次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调查组成员的报告写成的。在调查中,我们一方面感受着察布查尔县发展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也听到、看到发展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报告写成绩少,讲问题多,希望因此能引起有关部门和研究人员的注意,这也是察县干部、群众寄希望于我们的。限于课题结项的时间以及调查的时间,因信息不全、调查不详、分析不到位等原因,报告中肯定存在着不少问题,希望能在以后的研究中不断进行修正。
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的历史和今天
察布查尔,锡伯语有粮仓之意,处在古代东西交通的丝绸北道与南北疆交通古道的交汇点上。汉代乌孙据此,北魏时被噘哒占有,此后曾被柔然、高车、西突厥占据。从13世纪到清乾隆前期,包括察布查尔地区在内的伊犁河流域一直是蒙古人的统治范围。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庭平定准噶尔蒙古贵族叛乱,察布查尔变为荒无人烟的原野,防务空虚。1762年清政府设置“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伊犁成为新疆政治、经济、军事中心。考虑到伊犁地区地域广阔、宜农宜牧的自然条件,以及地处西北战略要地,清政府开始调遣战斗力较强的满洲、索伦、锡伯、蒙古等官兵驻防。自1762年至1771年,先后有察哈尔、索伦、厄鲁特、满洲、锡伯等1万余名官兵携眷进驻伊犁各地。
锡伯族是古代鲜卑人的后裔。鲜卑最初游牧于大兴安岭东麓,世代以狩猎、捕鱼为生。16世纪编入蒙古“八旗”后,社会组织发生了急剧变化,生产上转入稳定的农业经济。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农历4月18日,清政府从盛京(今沈阳)、辽阳、开原等地调遣千名锡伯族官兵及其家属共4030人,到伊犁驻防,次年9月抵霍城,1766年又调防伊犁河南岸察布查尔地区屯垦戍边。1767年,以近200户为一旗(牛录),锡伯军民共编为八旗(牛录)。锡伯八旗,每旗设兵150~300名不等,后称锡伯营,隶属于伊犁将军府锡伯营领队大臣直辖。锡伯营的主要职责是驻防十九处卡伦,其次是戍守台站,主要是塔尔巴哈台(塔城)和喀什噶尔(喀什)两个地区台站。
锡伯族为保卫祖国边疆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逃亡在浩罕的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孙张格尔在英帝国主义和浩罕统治者的支持下,屡次进犯南疆。清政府调动大军,前往征讨。1826年,锡伯营总管额尔古伦奉命率领锡伯马甲(骑兵)近千人,开赴南疆会剿叛匪。他们“历次打仗,均极奋勉”,特别是在阻击叛匪强渡浑巴什河战役中和沙布都尔庄战役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828年初,锡伯马甲纳松阿、舒兴阿等人终于在喀尔铁盖山上活捉了张格尔,为消灭分裂势力和维护祖国的统一,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1864年,随着全疆农民起义运动高涨,伊犁的维吾尔、回、哈萨克族也纷纷举起义旗,沉重打击了清朝在新疆的统治。然而起义的领导权却被封建主和宗教上层所篡夺,以迈孜木沙特为首的分裂势力在伊犁建立了“苏丹汗国”,对各族人民进行血腥统治,锡伯族人民也遭到空前浩劫。1871年,沙俄出兵侵占伊犁,对伊犁进行了十年的殖民统治。伊犁各族人民渴望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纷纷要求清政府迅速出兵驱逐沙俄入侵者,维护国家统一。当时暂署锡伯营领队大臣、并照料伊犁各营事务的喀尔莽阿,对于沙俄入侵者“屡次交办之事,均不遵办”,并经常将伊犁地区的情形,秘密向暂驻塔城的署理伊犁将军禀报。沙俄侵略者对其进行迫害,喀尔莽阿投奔塔城行营,并率逃出的锡伯营部下在博尔塔拉和车排子等地挖渠屯田,经过4~5年的屯田,储备了大量的军粮,迎接入疆清军。
在驻守边防、保卫边防的同时,锡伯族还为开发祖国边疆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锡伯营向来无官给口粮,官兵口粮要自耕自食或自筹。土地由旗下档房(总管办事衙署)统一管理、统一分配,规定土地不得转卖。官兵将这些土地或租与他人耕种,收取租粮,或让家眷耕种。1766年初,锡伯营南渡伊犁河疏浚并延长了原有的绰合尔渠,引水屯田l万多亩。后来因人口逐渐繁衍,原有的耕地不足。1802年,锡伯营总管图伯特率领族人,在绰合尔渠南面开渠引水,边挖边种,经过6年的辛勤劳动,于1808年,挖成了第一条引伊犁河水灌溉田地的长达180里的察布查尔大渠,开垦荒地7.8万多亩,当地的农业生产很快发展起来。锡伯族也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了粮食问题,并使锡伯营在伊犁诸营中成为最富庶和战斗力最强的营,其他各营也纷纷效仿锡伯营屯田。
八旗制度是清代一种“兵民为一”的特殊社会组织形式。锡伯族西迁至今察布查尔县境内后,完成八旗制的编制,颁发各牛录的旗帜。从此,新疆锡伯族的牛录居住形式便固定了下来,一个牛录为一个村落,筑有城堡,村民居于城堡之内。每个村落中住二三百户不等。在清代八旗组织中,伊犁锡伯营的八旗制度存在时间最长,直至1938年才被废除。八旗制度长期存在并发挥着实际的管理作用,使这一管理形式渗透到锡伯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至今其影响仍尚未完全消除。第一,人们习惯于顺从权势,缺乏独立的性格;第二,牛录观念、街坊观念非常严重;第三,经济上具有封闭性,各牛录间、各家族间缺乏经济上的协作;第四,人们普遍安于现状。我们在调查中,也听到有人把锡伯族人善于适应新环境、守纪律、易服从归为长期八旗制度影响的结果。至今锡伯族人的分布仍基本保存着过去牛录的形式。受到历史上居住格局的影响,察布查尔县的锡伯族人大都聚居在县域中部的察布查尔大渠两岸的爱新舍里镇(一、三、四牛录)、孙扎齐牛录乡(五牛录)、纳达齐牛录乡(七牛录)、扎库齐牛录乡(二、八牛录)、良种繁育场和察布查尔镇(过去的宁古齐牛录,即六牛录),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兼营一部分畜牧业和手工业生产。经过二百余年的开发,大渠两岸区域的水土资源已得到很好的利用,自然环境较好,物产丰富,居民生活较为安定。
长期以来,察布查尔县就是一个多民族生活的区域,察布查尔县的开发过程也是各个民族共同努力的过程。十八世纪上半叶,准噶尔统治者为了解决粮食问题,曾从南疆迁来部分维吾尔族农民,在伊犁地区从事农业生产,这是察布查尔地区出现农业生产的开始。1756年清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时,小和卓霍集占由于曾经帮助准噶尔反对清朝,害怕清政府讨伐,率领这些种地的维吾尔族人逃回叶尔羌和喀什噶尔。1760年开始,清政府为了解决其驻兵的粮食问题,又陆续从南疆的阿克苏等地迁移维吾尔族人到伊犁屯田,屯种的地方仍然是以前维吾尔族人种田的有水源的地方,在察布查尔有霍吉格尔、海努克和奇特木等借助山水灌溉的地方。其中还有60户挖铁矿的维吾尔人,在今坎乡之地采矿。至清乾隆年末,因人口增多,始分屯耕田,形成坎、恰布恰庄等村庄。当时这些维吾尔人均隶属于伊犁河北宁远城阿奇木伯克管辖。民国初,由伊宁市又迁入部分维吾尔农民建庄定居,后为琼博拉乡。目前维吾尔族散居在察布查尔县各地,其中以海努克乡和南部的加尕斯台乡、东部的坎乡最多。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也兼营一部分畜牧业和手工业生产。
清光绪年末,由新源县境内迁来部分哈萨克牧民,在霍诺海一带游牧,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为锡伯族人和汉族人代牧牛羊。苏联十月革命以后,许多哈萨克人由苏联迁来,在本县草原放牧。目前哈萨克族分布于全县各乡镇,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已定居并兼营农业生产。上个世纪40年代,回族逐渐来到原寨牛录旧地,租种田亩,筑庄定居,得名回民庄,后改为米粮泉回族民族乡。汉族也较早的进入察布查尔县。其他民族人口数量相对较少。
1937年锡伯营被废除,设置河南设治局,1938年改为河南县.1944年改称宁西县。1954年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当时,察布查尔县有7千多户,33万人,主要有5个民族,依人口敷量由多至少分别是哈萨克族、维吾尔族、锡伯族、汉族、回族。锡伯族人口虽然数量不是最多,占到全县人口的1/4略多,但由于锡伯族在本地长期屯垦戍边,在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故成立锡伯自治县得到了当地各族人民的支持。
几十年来,各民族人口数量都由较大的增长。锡伯族人口由1949年的0.86万人增至2005年的2.05万人,维吾尔族人口由1.12万增至4.48万,哈萨克族人口由1.18万增至3.49万,汉族人口由0.04万增至6.2万,回族人口由0.03万增至0.8万。显然汉族人口增长速度较快,且主要是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增长明显。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人口有31个民族成分,主要有汉族(36.3%)、维吾尔族(26.0%)、哈萨克族(20.0%)、锡伯族(11.7%)、其他民族(6.1%),在当地通常被称为“五、四、三、二、一”的民族人口构成。民族杂居是察布查尔县的一大特点,城镇社区及乡村大都由多个民族联合组成。各民族虽然各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但由于长期杂居共处,互相影响.以及在生产劳动和经济文化方面的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一般都能通晓其他民族的语言,尊重彼此的风俗习惯。故长期以来,察布查尔县基本保持着多民族和谐共居的局面。
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下,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2000年我国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给新疆及察布查尔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十五”期间,察布查尔县围绕“环境立县、工业强县”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经济社会显著进步。加大了交通、水利、生态、教育、医疗、市政、旅游、通讯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以退耕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为主的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南岸干渠、伊犁二桥、察昭公路、伊犁三桥四大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建设;全县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83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了5.53倍。这一切为察布查尔县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仅2007年伊犁河南岸大渠建成后,全县就将新增耕地面积103万亩。以前,察布查尔县与一河相隔的伊宁市的交通全凭摆渡,交通阻隔是其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1972年修建的伊犁河大桥连接了察布查尔县与伊宁市,交通状况大为改观。但随着伊犁河南域的发展,交通问题仍是发展
中的瓶颈,亟需解决。伊犁河上二桥、三桥的修建,2008年精伊霍铁路修通,国道312线果子沟段改建工程、国道218线清水河至伊宁市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整个伊犁河谷的交通状况都将大力改观,也为察布查尔县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将迎来新的经济腾飞。
2005年察布查尔县生产总值突破8.4亿元,比2000年增长86.8%,年均增长lO.4%;察布查尔县大力培植特色种植业、良种畜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四大经济支柱产业,三产结构由2000年的52:18:30调整为2005年的45:26:29,工业产值大幅度提高;地方财政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129万元,比2000年增长了13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1640元提高到268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67.67元。但目前与自治区平均水平及伊犁州其它直属县市相比较,察布查尔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相对较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较低。2005年察布查尔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5007元,是自治区平均水平的57.2%,是伊犁州直属县市平均水平的71.4%;财政紧张。2005年地方财政收入仅占支出的13%,只是伊犁州同比水平的46.6%,自治区同比水平的37.8%;城镇化水平较低。2005年全
县人口17.3万人,其中乡村人口占81.6%,农业人口占66.4%,而全自治区乡村人口与农业人口的比重分别为62.8%、63.1%.伊犁州直属县市分别为50.7%、57.1%;人均收入水平不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自治区平均水平75.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虽然比自治区平均水平高出8个百分点,但比伊犁州直属县市的少8.3个百分点。2002年察布查尔县成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得到中央政府和自治区的很多帮助。目前正值国家对伊犁州实施“大水利、大交通、大能源、大石化、大外贸”的战略机遇期,察布查尔县各级政府及各族人民都希望能抓住机遇,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察布查尔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尤其是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问题,又与锡伯族独特的历史和文化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