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是我国人口比较少的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辽宁、新疆、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北京等省区市。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国锡伯族总人口为188824人,新疆是锡伯族人口数量居全国第二位的地区,锡伯族人口为34566人,占全国锡伯族总人口的18.31%。
一、锡伯族人口数量的发展变化
新疆锡伯族是清代伊犁锡伯营军民的后裔。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政府为了加强伊犁地区的防务,从辽宁省调遣部分锡伯军民到新疆伊犁地区屯垦戍边。据北京故宫满文档案中关于锡伯族西迁的有关资料记载,当时由官方授发的正式户口册的锡伯族官兵及其眷属共计3275人,除此之外,在西迁途中陆续诞生的婴幼儿共350余名;因骨肉不忍分离跟随来的闲散余丁共405人。这样,实际到新疆的人口为4030名。
奉命调遣的锡伯军民于乾隆三十年抵达乌哈里克城(今霍城县境),在此休整半年后,由乾隆三十一年(1766)正月,伊犁将军根据锡伯族军民的生活和生产特点,将他们迁移到伊犁河南察布查尔地区屯垦戍边,并组建为伊犁锡伯营。锡伯族迁驻察布查尔后,由于多年没有发生大的战乱,安定适宜的环境使人口逐年增多,到乾隆五十八年(1793)“户口滋生倍加往昔”,根据这一记载推测,当时锡伯族人口发展到8000人左右,并且原有耕地不敷耕种。到嘉庆初年,耕地与人口的矛盾更加突出。为了百姓的生计,嘉庆七年(1802)关系到锡伯族事业兴衰的察布查尔大渠破土动工,并于嘉庆十三年(1808)竣工。从此,开始大面积垦荒造田,生产逐年发展起来.人口也繁衍增多。到同治十年( 1871)新疆锡伯族人口增长16995人。为此清朝政府曾于嘉庆三年(1798)和道光十四年(1834)两次共抽调锡伯族260户、1279人到当时驻伊犁的索伦营补充人员的缺额。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伊犁地区政治经济形势严重恶化,新疆军政中心内移至乌鲁木齐,伊犁在新疆的政治地位下降,中央政府的人力、财力支援减少,经济恢复发展长期滞后,加上战争频繁、瘟疫流行等原因,这些不仅严重影响到锡伯族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使锡伯族的人口增长受到影响,人口发展非常缓慢,一直到民国初年,总人口仍然停留在17000人的水平上。进入民国以后,伊犁地区长期战乱不断,锡伯族被迫多次卷入冲突,再加上连年天灾、瘟疫的发生,人口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明显减少。由民国元年(1912)的17000人下降至民国25年(1936)的10614人,24年间减少了近6400人,人口减少了37.56%,这是新疆锡伯族人口在历史上的一次锐减。从1936年至1944年的8年间,新疆锡伯族人口基本没有增长,1944年人口为10624人。自1944年开始新疆锡伯族人口的增长速度逐年提高。到1949年达到11668人,年均增长1.89%。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的普及,人口出生率提高,死亡率降低,新疆锡伯族人口稳步增长,从1949年的11668人,增加到2000年的34566人,51年间共增加了22878人,增长了1.96倍,年平均增加2.15%。
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育水平不同,人口总量变化差异较大。从人口总量的增长来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锡伯族人口增长经历了由快变慢的发展阶段。根据新中国成立后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可以把新疆锡伯族人口总量的变动分为以下四个时期:第一时期为1953年、1964年,锡伯族人口由1.27万人增加到1.75万人,11年间共增加了4800人,增长了37.8%,年均递增2.96%,是新疆锡伯族人口快速增长时期,增幅大于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平均水平,年均递增率是全疆13个主要民族中最快的;第二时期为1964年~1982年,新疆锡伯族人口由17125人增加到27377人,18年间共增加了10252人,增长了57.87%.年均递增2.64%.增幅略高于新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人口增长速度仍鞍快.年均递增率高于新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第三时期为1982年~1990年,新疆锡伯族人口由27377人增加到33228人.8年问共增加了5851人,增长了21.37%,年均增长2.45%,人口平均增长速度与新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持平,人口增长速度趋缓;第四时期为1990年~2000年,新疆锡伯族人口由33228人增加到34566人,10年间共增加了1338人,增长了4.03%,年均增长0.38%,年平均增长速度低于除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以外的新疆13个主要民族,是新疆锡伯族人口低速增长时期。
从1949年到2000年锡伯族人口发展变化情况看,今后,锡伯族人口增长速度不会太快。目前锡伯族人口生产类型已经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型向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转变。
二、锡伯族人口的分布
新疆锡伯族人口的分布具有“大聚居、小分散”的特点。现代新疆锡伯族的人口的分布状况基本上沿袭了历史上锡伯族的分布特征,但是,人口分布区域扩大了。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疆15个地州市的66个县市都有锡伯族人口分布,锡伯族主要聚居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达18938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是新疆锡伯族人口最集聚的地方,人口达l8938人。此外,乌鲁木齐、伊宁、霍城、巩留、塔城等地锡伯族人口分布也较多,人口均在1000人以上。
乾隆二十九年(1764)奉命西迂的4000多名锡伯族军民,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组建成伊犁锡伯营,在伊犁河南岸(今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屯垦戍边。乾隆末年锡伯族人口发展到近8000人。清政府曾将部分锡伯族军民调拨至伊犁索伦营、伊犁新满营、塔尔巴,哈台新满营等地,今居住在霍城县、巩留县、塔城地区等地的锡伯族,即为他们的后裔,从而形成了新疆锡伯族的基本分布格局。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乌鲁木齐市是全疆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伊宁市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需要,迁入这两个地区的锡伯族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同时,由于就业、上学等原因,南北疆许多县市也开始有锡伯族人口。
锡伯族人口虽然分布在全疆15个地州市的66个县市,但相对集中在北疆地区,北疆的锡伯族人口占锡伯族总人口的99.36%,分布在南疆的锡伯族仅占0.6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锡伯族人口最多,占全疆锡伯族总人口的79.14%;其次是乌鲁木齐市,占全疆锡伯族总人口的10.69%;再次是塔城地区,占锡伯族总人口的4.44%,这三个地区的锡伯族人口占到总人口的94.22%。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是锡伯族人口最集聚中的地区,该县锡伯族人口占全疆锡伯族人口的54.79%。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城镇化程度的提高,人口在空间上的迁移和流动增强了,与之相适应的是,锡伯族人口分布格局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人口普查资料计算,与1982年相比,新疆锡伯族在不同地区人口比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锡伯族人口在伊犁地区比重大为减少,而在乌鲁木齐等地比重增加。2000年伊犁地区锡伯族人口虽然增加了,占全疆锡伯族人口的比重由1982年的88.44%下降到2000年79.14%,下降了9.08个百分点,同时锡伯族人口最为集聚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的锡伯族人口比重也由63.05%下降到54.79%,下降了8.62百分点,同期,乌鲁木齐市和塔城地区锡伯族人口占全疆锡伯族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了5.89和1.03个百分点。此外,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的锡伯族人口占全疆锡伯族人口的比重也上升了。
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来分,2000年新疆锡伯族人口中,农业人口占51.33%,非农业人口占48.67%。与1990年相比,农业人口比重略有下降,而非农业人口比重略有上升。与同期全国锡伯族农业人口比重和非农业人口比重相比,农业人口比重低12.2个百分点,非农业人口比重高12.22百分点。
三、年龄和性别构成
1.年龄构成
人口年龄结构是指不同年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人口年龄结构是过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自然增长和人口迁移变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又是今后人口再生产变动的基础和起点,它不仅对未来人口发展的类型、速度和趋势等有重大的影响,而且对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也将产生一定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锡伯族人口年龄构成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以后,新疆锡锡伯族生育率的下降,促进了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和社会抚养负担的减轻。 1990年,锡伯族0-14岁少年儿童占31.6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3.61%,年龄中位数为22.34岁,老少比为11.41%。根据国际上通行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划分的4个指标,锡伯族有3个指标在成年型结构范围内,只有老年人口系数低于成年型人口类型标准。综合几个指标来看,1990年锡伯族人口年龄结构已呈现出成年型的特征,进入成年型人口初级阶段。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少数民族中的推行,锡伯族妇女生育水平迅速下降,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不断下降。2000年,0~14岁少年儿童比重下降为24.5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上升为4.64%,年龄中位数上升到29.08岁,老少比上升为18.93%,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锡伯族有2项指标在成年型范围内,而少数民族儿童系数进入了老年型人口范围,只有老年型人口系数略低于成年型人口类型标准,但已接近成年型人口类型标准的最低限。综合几个指标来看,锡伯族人口成年型特征很强,已进入成年型人口的高级阶段,开始向老年型人口过渡。
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锡伯族少年儿童负担比由1990年的
48.81%下降为34.64%,老年负担比由1990年的5.57%上升为6.56%,
人口总负担比由1990年的54.38%下降至41.20%;与新疆其他民族比较,锡伯族的总负担系数在全疆各少数民族中是比较低的,低于除蒙古、达斡尔族以外的其它少数民族。国际人口学界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抚养系数在40%~50%时,是人口年龄结构的“黄金时期”。2000年锡伯族人口的总负担系数为41.2%,正处于这个黄金时期,因为此时的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比例高,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社会负担较小,这不仅有利于优生优育,也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而且还能够缓和未来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矛盾。
人口年龄构成影响着人口再生产,不同年龄结构类型人口,具有不同的人口再生产的规模、速度和发展趋势,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和人口问题。一般来说,少年儿童比例大,就意味着未来育龄人群比重大。这必然促使未来人口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提高,反之,就将下降。瑞典人口学家桑德巴根据现有人口年龄结构与未来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的关系,将人口年龄构成分为增长型、稳定型、减少型三种。
2000年随着锡伯族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锡伯族人口再生产类型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按其模式衡量锡伯族的人口再生产类型,锡伯族人口再生产类型呈现出一种混合型特征,正在由增加型向稳定型过渡,距离标准的稳定型人口不远。
2.性别构成
人口性别结构是指在一定的年度内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之间以及占总人口的比例关系,是人口的最基本特征之一。目前,人口学界主张将96~106定为性别比的平衡区间。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新疆锡伯族总人口为34566人,其中男性l7416人,占50.38%,女性17150人,占49.62%,性别比为101.55,男女人口比例基本平衡。
根据历次人口普查资料看,从1964年到2000年,新疆锡伯族总人口的性别构成波动不是太大,由1964年到1982年的明显下降到之后的缓慢下降。1964年性别比为115.31, 1982年为103.07, 1990年为102.87。2000年为101.55,除1964年人口性别比高于性别比平衡区间外,其他年份均在平衡区间内。
人口的性别比一般是随着年龄的提高而逐渐降低的,而新疆锡伯族人口的性别比的变化呈现出特殊的状态,波动性较大,特别是65岁以上老上老年人口各年龄组.性别比忽高忽低.表现出波动性较大。65岁以下各年龄级别人口性别基本上在平衡区间内。
四、锡伯族人口的文化构成
人口的文化构成是指人口中受各种文化教育者的数量和比重,它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文化教育普及和发达程度,是衡量人口文化素质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在一个民族人口中高学历人口所占的比重越大,说明这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就越高。
锡伯族历来比较重视文化教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新疆民族教育事业飞速发展,锡伯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新疆锡伯族人口中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31033人,其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有8536人,占27.51%,分别低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18.29和30.13个百分点,也低于汉族2.29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程度的9883人,占31.85%,低于全疆平均水平和汉族1.44和7.43个百分点,高于全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2.99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的5349人,占17.24%,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7.98和11.59个百分点,高于汉族3.09个百分点;中专文化程度的3094人,占9.97%,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4.52和5.54个百分点,高于汉族3.14个百分点;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2756人,占8.88%,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4.29和6.56个百分点,高于汉族1.22个百分点;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1415人,占4.56%,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2.95和3.45个百分点,高于汉族2.28个百分点。与全疆各民族比较,锡伯族人口文化素质在全疆各民族中是较高的。
2000年全疆锡伯族有文化人口占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为 96.92%,分别比全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和汉族高6.02、16.87和3.68个百分点。从民族自身发展看,锡伯族的文化水平提高较快,2000年锡伯族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中有文化人口比重由1990年的92.11%提高到96.92%,增加了4.81个百分点。
新疆锡伯族每万人口各类文化程度人口的拥有量,在全疆各民族中也是处于比较领先的水平。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2000年锡伯族每万人口中拥有各类文化程度人口为8978人,比全疆平均水平多701人,比全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多973人。其中:每万人口中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1207人,高出全疆平均水平649人,高出少数民族平均水平933人,居全疆各民族第四位;每万人口中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2443人,高出全疆平均水平l225人,高出少数民族平均水平1636人,居全疆各民族第三位;每万人口中拥有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2859人,高于全疆平均水平l04人,高出少数民族平均水平549人,居全疆各民族第四位;每万人口中拥有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2469人,低于全疆平均水平1322人,低于少数民族平均水平2145人。锡伯族每万人口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是全疆平均水平高2.35倍,是少数民族平均水平是4.41倍。
从发展趋势看,锡伯族每万人口各类文化程度人口增加较快,特别是高学历人口增加很快。1990年到2000年每万人口中拥有各类文化程度的人口由7968人增加到8978人,增长了12.67%,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增加了2倍多。在各类文化程度人口相对增加的同时,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有量减少,高层次文化人口的占有量大量增加,这无疑对锡伯族人口素质的提高大有益处。
就业人口的文化结构是劳动者文化素质的标志,是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锡伯族在业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占在业人口的13.10%;受过中等教育的人占在业人口的26.58%;受过初中教育的人占在业人口的34.88%;受过小学教育的人占在业人口的23.81%;文盲仅占在业人口的1.63%。有文化人口占在业人口的98.37%。与2000年全疆和少数民族在业人口受教育状况相比,锡伯族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不仅高于全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也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在业人口比例分别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5.05和8.71个百分点;受过中等教育的在业人口比例分别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11.17和16.69个百分点;受过初等教育的在业人口比例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0.57和5.8个百分点;受过小学教育的在业人口比例分别低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10.33和21.87个百分点;
文盲半文盲人口分别低于全疆和全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6.46和9.33个百分点。与新疆十三个主要民族相比,锡伯族在业人口中受过中等以上教育的人口比重较高,高于除满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和乌孜别克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位居第五位;文盲半文盲人口比例也较低。
文盲率的高低不仅标志着一个国家文化教育普及和发达程度,而且也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锡伯族文化素质高,还体现在文盲人口比重较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新疆锡伯族文盲人口比重较低,文盲人口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中的3.29%,低于7.72%的全疆平均水平,更低于8.72%的少数民族平均水平。从分性别文盲率来看,男性和女性文盲率分别为2.27%和4.33%,均低于新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与1982年比较,锡伯族文盲、半文盲比重下降很快,下降了11.28个百分点,其中男性下降了8.48个百分点,女性下降了14.23个百分点。
五、锡伯族人口的职业构成
劳动适龄人口数反映一个国家现有的劳动力资源状况,是制订劳动力分配和使用计划的重要依据。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锡伯族劳动适龄人口(15~64岁)占总人口的70.82%,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高于除蒙古、达斡尔以外的其它少数民族,比劳动适龄人口最高的汉族低4.21个百分点。与1990年比较,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上升了6.05个百分点。在劳动适龄人口中,男性占51.75%,女性占48.25%,性别比为107.26,男性劳动适龄人口要多于女性。
1.行业构成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锡伯族在业人口覆盖了所有行业大类。从锡伯族行业人口的分布情况看,从事农、林、牧、渔业人口比重最高,占锡伯族在业人口的69.01%,其次是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人口,占7.02%;再次是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人口,占6.21%;第四是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馆业人口,占3.46%;第五是从事制造业人口,占3.43%;第六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人口,占1.86%;第七是社会服务业,占1.76%;第八是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口,占1.47%。其余行业人口均在1%以下,最少的是新兴行业——房地产业,在业人口中仅有0.1%人口从事此行业。
若按产业结构划分,锡伯族从事第一产业人口比重为69,01%,从事第二产业人口比重为5.91%,从事第三产业人口比重为第二产业25.08%。即每百名锡伯族在业人口中,有69人从事农林牧渔业,6人从事工业和建筑业,25人从事服务业。与全疆平均水平相比,新疆锡伯族人口从事第一、第三产业人口比重高于全疆平均水平,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口比重低全疆平均水平,与新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相比,新疆锡伯族人口从事第一产业人口比重低于少数民族平均水平,而第二、第三产业人口比重高于少数民族平均水平。
2.职业构成
2000年新疆锡伯族在业人口中,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比重最高,为68.35%,高于全疆平均水平7.25个百分点,低于少数民族平均水平9.91个百分点;其次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在业人口的12.93%,分别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4.77和6.86个百分点;第三位的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在业人口的5.65%,分别高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1.79和3.37百分点;第四位的是商业、服务业人员,占在业人口的5.52%,分别低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5.05和0.38个百分点;第五位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比重为5.39%,分别低于全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水平8.52和0.88个百分点;第六位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比重为2.16%,低于全疆平均水平0.13个百分点,高于少数民族平均水平1.07个百分点。从职业人口分布看,锡伯族在业人口中,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怍人员及有关人员比重低于少数民族平均水平,其余各职业人口比重均高于少数民族平均水平。若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划分,新疆锡伯族在业人口中,从事脑力劳动者占在业人口的20.74%,比全疆平均水平高6.43个百分点,比全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高11.3个百分点;从事体力劳动者占在业人口的79.26%,比全疆平均水平低6.32个百分点,比全疆少数民族平均水平低11.17个百分点,说明锡伯族劳动力人口的素质比较高。
从分性别在业人口的职业分布来看,男性在业人口中,各类职业所占比重由高到低依次为: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71.49%);专业技术人员(8.1%);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84%)和生产、运输设
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6.84%);商业、服务业人员(3.93%);国家机
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79%)。女性在业人口中,各类职业所占比重由高到低依次为: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64.14%);专业技术人员(19.41%);商业、服务业人员(7.6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05%);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3.44%);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30%)。
从锡伯族人口各职业大类性别构成看,新疆锡伯族在业人口的职业分工上有一定的性别差异。在六类职业中,除专业技术人员和商业、服务业人员女性在业人员比重高于男性外,其余各职业,男性在业人员比重均高于女性。锡伯族在业人口中,女性在业人口文化较高,从事脑力劳动者的比重为24.76%,高于男性7.03个百分点。
六、锡伯族人口变动
人口变动主要包括自然变动和迁移变动。由于缺乏新疆锡伯族人口迁移变动方面的有关资料,因此,这些我们注重分析新疆锡伯族人口自然变动问题。人口自然变动是指因出生和死亡引起的人口数量的增减及性别年龄结构的变动,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人口的自然变动。
1990年新疆锡伯族人口的出生率为25.02‰。同年新疆锡伯族人口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2.412,育龄妇女生育率为74.91‰。各年龄级生育率差距较大。1989年新疆锡伯族人口出生婴儿的多孩率(3孩及3孩以上出生人数占总出生人数的比重)为24.79%。
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的抽样数据,新疆锡伯族当年出生人数中一孩比重高达78.43%,在人口在3万以上的主要民族中,一孩率是最高,二孩比重为21.57%,没有三孩以上人口出生,是新疆十三个主要民族中唯一没有三孩以上的民族。与1990年比较,不仅多孩率下降,就是2孩率下降速度也很快。这些数字反映了推行计划生育政策10多年后的现状,锡伯族生育观念的变化,少生优育已深入到锡伯族群众观念中。
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新疆锡伯族15—50岁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为1.39人,平均存活子女数为1.38个,存活率达99.01%。与1990年相比,新疆锡伯族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由2.16人减少为1.39人,减少了0.77人;平均存活子女数由2.04人减少为1.38人,减少了0.66人;存活率由94.44%上升为99.01%,上升了4.57个百分点。15-64岁妇女中,生育3孩及3孩以上的占35.69%,生育5孩及5孩以上子女的占16.95%。
1990年新疆锡伯族一般生育率为78.455‰,低于全疆平均水平,也低于新疆人口在3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但高于汉族。到2000年,与其他民族一样,锡伯族的一般生育率有了明显的下降,下降了49.22个千分点,在人口在3万以上的新疆主要民族中是最低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疆锡伯族人口的死亡率呈现出下降的趋势。1990年新疆锡伯族人口死亡率为4.29‰,到2000年下降至3.85‰,低于新疆和少数民族平均死亡水平。与新疆其他主要民族比较,锡伯族死亡率居中等水平,比最高的维吾尔族低2.3千分点,比最低的俄罗斯族高1.05个千分点。
七、结论
由以上调查,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锡伯族人口过快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增长速度趋缓。从1953年至1990年,锡伯族人口年均增长速度高于或与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平均水平持平。80年代末随着计划生育在少数民族中的实行,锡伯族人口出生率降低,从而使人口的增长速度得到了有效地控制。1990年至2000年间,锡伯族人口年均增长速度降到了0.38%,是新疆各民族中除乌孜别克、塔塔尔族外年均增长速度最低的。
2.新疆锡伯族生育数量减少,出生率降低。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看,一是生育率降低,一般生育率由1990年的78.45‰降至2000年的9.23‰;二是育龄妇女活产子女数下降,由1990年的2.16人降至2000年的1.39人;三是锡伯族儿童人口比重下降,儿童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90年的31.62%降至2000年的24.53%。显然,90年代以后,锡伯族人口的生育水平开始持续降低,而且下降速度较快,这无疑与国家在少数民族在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是分不开的。
3.新疆锡伯族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较大,人口再生产类型明显转变。表现在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中老年人口比重上升,负担系数明显下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已进入成年型高级阶段,并开始向老年型过渡,人口再三产类型巴接近稳定型。
4.锡伯族人口文化素质显著提高。20世纪90年代以后,锡伯族人口的文化素质提高很快,2000年全疆锡伯族人口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占到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比例高达96.92%,而文盲率只有3.29%。锡伯族文化素质的提高还体现在高素质人才的增加,2000年每年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增加了2倍多。
5.新疆锡伯族分布格局发生了一些变化。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锡伯族人口因各种原因迁移和流动增多,从而使锡伯族人口的传统分布格局发生了一些变化,体现在锡伯族传统的聚居区锡伯族人口比重下降,政治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锡伯族人口比重上升。
(巴哈尔,新疆社会科学院科研外事处副处长,副研究员。本文原载《目前新疆少数民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调查文集》二,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2007年2月内部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