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拉口岸是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国家一类口岸,它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中哈边境上,口岸位置在北纬43. 40 ' 47",东经80.37 43 "。离伊犁州首府伊宁市有67公里,离察布查尔县县城50公里,离爱新舍里镇20公里,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有300公里,通过阿拉木图可以通中亚四国、俄罗斯、欧洲各国。口岸规划区17.5平方公里,南北长5公里,东西长3.5公里。目前国家三级柏油路己通口岸,从2000年开始临时过货。随着双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口岸将成为以货物中转、边境贸易、地方贸易为主的综合发展的多功能外向型经济区。我本人从1990年至1999年参与口岸开放建设工作,现已退休,有时回忆起这段经历,为伊犁各族人民、为察布查尔各族人民的长远利益贡献了自己的心血而感到欣慰。
1990年
我国到了90年代,中央的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已深入人心,沿海地区特别是经济特区发展突飞猛进;全方位开放、引进项目、引进资金、引进人才搞的轰轰烈烈,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很快。当时我任察布查尔县县长,看看内地的发展,再看看本县的落后情况,我心里是很不安的。199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为11330.89万元,工业总产值为3363.23万元,农牧民人均收入567.07元,财政收入562.5万元,财政总支出2875.9万元;可见财政不能自给,主要靠国家补贴。如何尽快改变落后面貌是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心声,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改变本县的封闭状态。本县长期以来被国家宣布为边境禁区,别说国外的客人进不来,就是国内和客人也很难进来。为抓住改革开放的有利时机,县政府决定:“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察布查尔县做为对外开放县”,允许国内外客人到察布查尔县投资办厂办事业,从事经济技术合作,进行边贸活动。为此,1990年5月,我带上县人民政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报告,赴乌鲁木齐。当时我和科技副县长尔福同志一起找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开放办公室,说明了我们的来意,要求开放察布查尔县,首先把伊犁河大桥上的边防检查站往后撤,便于国内客人进出,以后创造条件充许国外客人进出。开放办的同志答复:新疆边境地区县市都存在这一问题,自治区政府统一研究后统一解决。你们先做好前期工作。
8月份,尔福同志把新疆科学院物理研究所长郭忠尔的一封言和哈萨克斯坦琼贾县县长的邀请函交给我,我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应该出去看一看。当时就决定由尔福同志负责办理察布查尔县组团出国考察有关手续。经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总算将组团和出国手续办完。当时在新疆由一个县一级单独组团出国还是第一次,由我任团长,团员有地区外办副主任刘新苍,县计委主任安俊民,商业局局长巴拉提,外贸公司经理多尔昆,自治区边贸公司胡格平(兼翻译)。我们于1l月18日出国,赴阿拉木图、塔什干等地考察,重点考察阿拉木图州琼贾维吾尔区的合作项目以及边境互市的可能性。他们特意安排把我们带到中哈边境我方18号界碑对面。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地方官员第一次到对方边境禁区。从噶尔扎特农庄出发过了二个沟几个山梁和二道铁丝网后走到离我方18号界碑300米处,我向我方岗楼内值勤的战士摆手致意。我特别查看了这儿的地形,道路等,也看到我国文化大革命期间哈方在边境地带修建的战壕。当时我考虑在18号界碑以南建一个边国民互市的可能性大些。但总的感觉是道路难走、修路也困难。与哈方琼贾县县长孜尼斯的交谈中,他也认为应该开放,加强边民贸易。以后的几天我们参观考察了琼贾维吾尔区的农场、工厂、市场等,根据双方经济互补的原则签订了边境贸易经济技术合作意向书。
1991年
为了落实意向书的有关内容,1991年2月我县成立了边贸公司,当时与经协办合署办公,巴文良任经理。县政府于3月1日邀请塔什干市建设局副局长沙尔克索夫和设计总工程师法合鲁地诺夫来我县考察、洽谈经济合作项目。3月15日邀请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维吾尔区代表团来我县考察洽谈。5月25日维吾尔区县长亲率代表团来我县具体商谈有关我方到琼贾县设“友谊商场”以及双方开始进行边贸合作等情况。后来王守敏副县长带队出访,与阿拉木图州地贸公司进行艰难谈判,初次签订了进口木材l000方,出口旅游鞋8200双、沙糖20吨的合同,成交额为44.21万法郎,出口大于进口2.9%。后来1992年9月20日中哈友谊商场开店营业。另外1991年的7月中哈合资开发察布查尔县2万亩人工饲料基地的协议付诸实施,当年打500一700米深井7口。
同年2月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强与内地的信息交流和经济联系,县政府决定设立自治县驻沈阳市办事处。
这一年伊犁大桥边境检查站撤消,这更便于国内外客户来县洽谈经济合作。从此我县知名度不断提高,前来我县参观、考察、洽谈、投资开发建设的客户日益增多。
下半年,伊犁唯一的霍尔果斯口岸出现了严重的压港情况,货物到双方口岸等待7一8天才能过,说明双方口岸的设施,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秋天, 自治区政府安秘书长带工作组协调处理压港问题,并抽时间到我县看了看。我们当面向他汇报了想搞边民互市的设想,他应做自治区政府的工作。
12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边贸工作会议,顾银德和我参加了这一次会议;伊犁地区王伯良书记和买买提江专员参加。这一次会议确定了新疆“边贸兴边”的方钊,把边贸做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制定了边贸优惠政策,提出了东联西出的战略。宋汉良书记要求:“要解放思想、积极进取、主动出击,政府间、民间、旅游贸易、边民互市都要搞,各地州县马上行动起来。”这次会议上定了以下事项:1、霍尔果斯口岸至伊宁市的公路先动工。2、各县成立边贸公司编为州边贸公司的分公司。3、有口岸的县把边民互市搞起来,霍城县的边民互市先搞,察布杳尔县、昭苏县先与对方谈出方案。4、自治区外办给总参报了13个口岸,总参只批了三个。13个口岸中有察布查尔县境内都拉塔口岸。5、边民互市由柯副主席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1992年
1992年1月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了自治区边贸会议精神,研究成立县边贸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成员有吐尔迪、王守敏、安俊民、高金桐、关力荣、张志新。原成立的边贸公司不变,成为州边贸公司的分公司,财政先提供启动资金20万元。决定上报在察布查尔境内18号界碑南边开边民互市。1月25日又批准成立了察布查尔县驻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协作公司。
到了3-4月份,霍尔果斯口岸的压港仍未解决,大量的货物未能及时通关,严重影响双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四月份自治区外办主任来伊考察,他认为要解决压港间题,需另开一个口岸。因此到察布查尔县境内中哈边境地区实地勘查,初步肯定在23号界碑位置可做为口岸,要求我县政府,伊犁地区行署赶紧与哈方阿拉木图州政府协商同意开口岸,并各自向上级政府报告。为此四月底伊犁地区行署邀请阿拉木图州副州长一行来伊商谈,并考察边境我方情况,最后达成同意开边境口岸的协议。不久,于5月初,伊犁地委副书记乌甫尔带队赴哈方进一步考察边境情况,协商开口岸的具体地点。5月中旬,再一次邀请阿拉木图州副州长到我方一起进一步协商决定口岸位置,这一次我亲自参加带双方人员从23号界碑处,往上看到20号界碑处,因22号界碑以上是丘陵地带,不便于建口岸;因此,我往回把他们带到22号界碑以下2公里处时,哈方州长的车就停下不走了,他的考虑是再往下离他的村庄噶尔扎特就越远,修路就长了;我的想法是定在23号界碑处,主要是地势平坦,地下水丰富,离农场近一些。双方各持己见,最后为了促成这件大事,乌甫尔副书记表态,口岸就定在22号界碑以下2公里处,哈方州长表示同意,于是当时就埋了一个啤酒瓶做为记号。这个地点在察布查尔的地名录上叫霍墩子,所以中哈地方政府在协议中写了霍墩子。到1992年8月10日在中哈外长会议上双方同意开放都拉塔口岸(中)一噶尔扎特口岸(哈)。在8月份以后的中哈地方政府谈判中,哈方提出霍墩子为什么改称都拉塔,当时我们解释都拉塔是我方边境较大范围的通称,霍墩子是具体地点的名称。以后按霍墩子地名,把对接点经纬度报国务院口岸办后,外交部、总参提出了不同意见:“为什么把都拉塔的具体地点往下移动了,移动后的地点有边界争议。”原来双方地方政府商定口岸具体地点以前,自治区外办和新疆军区给外交部报的是无争议的都拉塔边防站附近的点,这样口岸的具体地点一直没有批。具体地点批准之前,1992年10月一12月,经过中哈双方地方政府、军分区多次协商,同意哈方修建哈方实际控制范围内的口岸路。三次谈判我都参加了,第一次谈判时我方坚持争议区口岸路由我方修建管理,哈方提出:按照1969年周恩来和柯西金达成的协议,争议区谁控制谁管理,应由我方修路;第二次谈判时我方提出各修一半,哈方仍坚持他们的意见;第三次谈判时同意哈方在他的控 制区修路。
为了适应口岸建设的需要,县上成立了口岸建设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从9月份开始安排口岸规划、口岸水井、拉电、道路修建、口岸土地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地区口岸办负责规划,我们就近利用哈方打井队打井,10月份第一口井打到330米,钻头就转不动了,无法再往下深人,经测试流量只有38方/时,水是不是显然是下够。为了不盲目打井,我们和自治区水文地质部门联系找我县边境地带水文资料,他们的答复是这一带没有搞过地下水调查,没有这方面的资科。当时我想哈方可能在边境地区搞过水文调查,我就找哈方打井队队长,叫他回去一趟,在哈方找一找水文资料;他回来时带了一份资料,是哈方以前沿着边界南北向,从哈方噶尔扎特村以下开始到伊犁河边一共打了五口井,与我方口岸同一等高线的哈方一口井的资料显示,在海拔720米一带的500一600米深处有丰富的地下水。因此,我们决定在第一口井下边1公里处再打第二口井,井深为550米,抽水试验后流量为85方/时。经水质化验认定水质较软,无细菌性,是比较好的饮用水。
为了口岸建设的需要,地区成立了口岸办,察布查尔县成立口岸处;口岸规划、水文测绘等由地区口岸办刘志强负责安排。10月29日地区口岸办主任刘新苍来县上安排成立口岸处车队,联合成立口岸处总公司,免税进口钢材、汽车等。口岸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察布查尔县90万元,昭苏78万元,地区80万元,合计248万元。到位前,修路、打井先由县财政支付。
到了1992年底我县边贸公司签订进出口合同16份,金额为1539万元。出国代表团11次,接待国内外客户14次,内联15家企业,与2个成立分公司,外联23家合作单位。
1993年
1993年3月份哈方按照双方地方政府的协议开始修建他实际控制区的口岸公路,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砂石路基。
3月初,我因工作调动离开察布查尔县,到地区农机局任党组书记。4月13日地委通知我参加地区口岸建设会议。会上王伯良书记宣布:
1.地区要成立口岸管理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为地区口岸力、由刘新苍、郭建中、刘志强负责。下管都拉塔、木尔扎特口岸;都拉塔口岸为地区直接管理的口岸。工作人员要很快配齐。
2.口岸17.5平方公里规划区土地一次性征用;此事由顾银德、郭建中、吴荣振、扎玉升具体办理。
3.刘志强负责上报详细规划和道路的设计。郭建中负责拉电和修路资金的筹集。
4.口岸各单位用地及客户用地审批权在地区口岸办,土地使用手续在察布查尔县土管局办理。给山西的李乃英、西安的高亮各安排一个小区;察布查尔县建两个货场和供水站。
5.制定口岸管理办法、土地出让办法、各项收费办法。
6.抓紧临时过货,乌甫尔书记与哈方协商。
7.整个口岸建设工作由乌甫尔书记、雷玉亮专员负责;李秘书长、李部长配合。并安排了口岸工作急着做的十件事:
1.口岸规划区土地征用问题很快解决。
2.临时过上货抓紧实现,为此做好以下准备:办公用房屋要增加,安排两个货场、准备60吨地磅、吊车、铲车等设备;口岸罗免费为一关四检人员提供食宿。
3.水井由察布查尔县自来水公司管理。
4.详规小区的主要道路要放线。
5.从67团到口岸的路很快维修。
6.准备人员收交口岸管理费。
7.小卖部、对外食堂由察布查尔县商业局、工商局办理。
8.货场的建设抓紧进行。
9.山西李乃英能否在4月16日进行开工典礼,由顾银德决定。
10.配备口岸处工作人员:规划建设处4名、口岸投资处2名、收费处(包括进出口管理费、口岸建设统筹费)、办公室及后勤人员若干。这一次会议后就分头落实各自的任务。我和顾银德书记重点落实口岸土地征用问题。
4月16日先到67团协商,67团提出了三条意见:
1.根据国土「92」)103号文和自治区58号文,兵团可以出让土地。
2.团场的土管所是师土管处的派出机构,一土地征拨上不能作主。
3.临时过货用地可以批准临时用地。4月19日地委召开都拉塔口岸土地征用问题的的会议;首先我和顾银德汇报了口岸土地征用方面的情况。经讨论后地委王书记归纳了以下几条:
1.口岸土地是国家的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由地方政府管理,67团只有使用权。两公里边境禁区是部队管理,两公里内的使用由当地政府批准。
2.按国有土地整体划拨17.5平方公里。
3.禁区2公里以内不属于67团,不搞补偿。
4.补偿问题,三个办法:(1)划一定的面积给67团。(2)道路建设上可照顾。 (3)收回的补偿按一定比例给67团。
5.与农四师协商(明天),力争取得一致意见,然后上报,最好两家一起报,协商不通,行署一家上报。
6.材料(文件)和图一起带上。
7.山西李乃英要很快剪彩。
按照以上意见于4月20日雷玉亮副专员带我们几个人到农四师师部协商。谢师长、顾师长接见,农四师的意见是:
1.总休规划没有听取我们的意见,规划太松散。
2.一关四检用地无偿划拨,交手续费。经营性的土地有偿出让,叫兵团管理,我们有权出让。17.5平方公里一次性划拨我们不同意。
3.口岸草场使用、土地管理、经营三权归67团,2公里禁区67团有使用权,禁区按军委文件办。
4.出让的方式、价格可以商量,67团收回补偿费主要用于口岸建设。
5.县上招商不合适,要统一招商,手续在67团办。
6.道路同意第四方案。
地委行署感到问题难办,就决定派我和地区外办卡德尔书记赴乌鲁木齐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希望自治区出面解决口岸的一系列问题。当时自治区境内其他口岸也碰到类似问题。政府的意图是与军区、兵团等有关单位充分协商后发口岸管理的统一文件;我和卡德尔同志没有回伊犁,每天到区政府打听进展情况;大约经过二十多天,区政府和军区、兵团共同取得一致意见,产生了1993年区政府56号文件,该文主要明确了以下儿点:
1.新疆境内各口岸都要成立口岸管委会,国家一类口岸为正县级,由地区直接管理,是各地行署管理口岸的派出机构。
2.口岸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
3.兵团使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口岸土地使用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口岸规划区土地可一次性划拨。
5.边境禁区土地可无偿划拨,口岸的军用设施要无偿提供。
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地区土管局给自治区土管局上报口岸用地报告,不久批准了口岸土地征用计划。这以前1992年底到1993年春节前后,察布查尔县土管局根据察布查尔县制定的“口岸土地出让办法”开始出让土地,收土地定金106万元。都拉塔口岸处也收定金近十万元。为了准备临时过货,地区口岸办刘新苍、刘志强负责购买铁路局服务公司董兆发的铁皮活动房、发电机等。这些东西运来后,董没有直接交给口岸处,而是他们公司的人在使用。都拉塔口岸管委会成立后,这一问题我们向行署写报告做了说说明。
按照地委的安排山西李乃英于4月底在口岸举行了开工典礼,以后拉运水泥泥、砖、砂石料时遇到67团的阻挡,这件事对国内客户来口岸投资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开工后他们前后投资约200万元建两层商住楼6套。这期间口岸处把67团到口岸的20公里路维修通车,做好临时过货的准备。
4月22日行署讨论了口岸详细规划,有关专家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经过修改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区政府于5月27日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建设厅的符处长提出以下意见:
1.次干道拉直,小区内做文章,小区内标清密度、绿化、用途、高度等,把出口货场和居民区调整,这样就有发展出路。
这样就有发展出路。
2.建设分阶段进行,规划区西界离实际控制线250米。
3.出让土地一定要规范,出让以前首先有控制性规划,有容积率,即建筑而积,层次等四个指标。土地标价一定按功能分类价。
4.规划管理要有序,17.5平方公里的规划建设,不这是什么单位、包括兵团、一定要五统一、统一批。一书两证一定要有。
自治区口岸处张处长讲:
1.联检区是封闭式管理,联检厅与国际客货运输站合并考虑。
2.联检单位的办公室应摆在靠近联检厅。
3.外贸、外运是个系统,统一考虑。
4.目前影响都拉塔口岸开放有三大问题:(1)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没有下来,人员、资金不落实。(2)边境口岸区有争议,动工有些困难,需要中央批。(3)土地征用作问题要很好处理。到了6月初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了详细规划。
关于临时过货问题,5月3日乌甫尔书记召集有关部门商量与哈方协商的事:决定5号双方在察布查尔县会谈,双方业务部门也要对谈,过货每天进出50辆车。成立外运公司都拉塔分公司。双方会谈的结果是不能实临时过货,其主要原因:一是双方中央政还没有正式批准开口岸。二是1993年4月哈方修了争议区内的口岸办公室,对此事总参有意见,还派新疆军区领导查过此事。所以外交部、总参迟迟不批具体地点就是以上两个原因。以后多次要求我们参与争议区的工程和管理;根据这个指示,伊犁地区与哈方提出过:争议区内哈方修建的路面硬化由我方搞,临时过货时一半路由我方管理。从哈方拉电,拉电工程投资由我方出等等。对以上提议哈方都没有同意,理由是哈方实际控制区内中方如何进来修路和管理?最后双方同意,争议区内哈方所建公路不能做为今后划界的依据。
6月8日召开都拉塔口岸管委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宣读了地委“关于都拉塔口岸党委的决定”,口岸成立党委,朱培忠任书记,郭建中任副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察布查尔县的副县长王友乐、67团的吴政委为委员,党委统一领导口岸各单位的党务工作。
为了促进国务院尽快批准都拉塔口岸,地委决定由乌甫尔书记带郭建中、刘志强与自治区外办主任阿拜都拉、口岸处处长张仁理一起到北京向国务院汇报工作。走之前我特意录制了为什么把18号界碑南都拉塔口岸位置往下移动到22号界碑以下2公里处的摄像片。6月15日在国务院口岸办给外交部、总参“一关四检”的各总局,口岸办领导做了汇报;通过看录像片、听汇报,他们认真考虑了我们提出的理由,主要是都拉塔边防站18号界碑以南虽然国界线没有争议,但山区、地形复杂,没有开阔地、路难修,冬季长、积雪厚、气候恶劣,离双方城市、居民区远等。他们答应派人来具体再查看一次。8月12日外交部、总参派人来查看了,基本同意我们的说法,回去后外交部给国务院口岸办写了一个针对都拉塔口岸的报告。报告中同意都拉塔口岸定点在22号界碑以下2公里处,名字仍叫都拉塔口岸。第二此处是争议地段,因此内部可按口岸建设,待争议区边界划定后正式对外公布口岸。国务院口岸办根据这个报告的意见代国务院拟了批准开放新疆五个口岸的文件,但国务院的文件一直没有下来。
从北京回来后因临时过货实现不了,所以集中精力抓口岸规划工作;1993年自治区为都拉塔口岸建设安排200万元,主要建设是道路、管线、水场,拉电(已安排四十万元)联检厅、货场、口岸办公室等。8月22日行署邀请一关四检的领导讨论联检区的设计方案,各部门根据不断发展的边贸形势,各自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总的原则是长远一些,现代化水平高一些。为了保证口岸基建项月的质量,我们把设计任务交给西北市政设计院,它是全国甲级设计单位。
9月3日地区孙德祥副专员召集农四师、军分区、口岸办、土地管理处、都拉塔口岸委研究口岸土地征用问题,农四师的意见是把17.5平方公里的40%即7平方公里留给兵团,由兵团出让,其余给3--4倍的补偿。牧民的安置费要解决,军分区的要求是军用土地无偿划拨。孙专员归纳的意见是:口岸的土地由管委会五统一管理。土地一次性划定,先划拨1.5平方公里。按项目管理,不定比例,优惠考虑兵团,草场按草原法给予补偿,1.5平方公里以外不给补偿。
西北设计院的同志在搞道路管线设计中发现口岸的一头面积在丘陵地上,无论修路、盖房将来费用开支都非常大。如到整个规划往下移到平坦上那是最好的;但公路对接点已确定,哈方已修了公路,两口井已打成,李乃英的商住楼已建,在这种情况下原规划无法往下移动,只能重新搞规划。我们把他们的意见及时反映给地区有关领导。过了不久自治区阿布都热西提主席来伊视察工作,工作汇报时地区领导汇报了这一问题,因此,阿主席决定于9月7日到口岸实地考察,他前前后后,把口岸规划区的地形地貌都详细看了一遍,下午开会时还专门听取了西北设计院同志们的意见。最后谈了几点意见:
1.自治区领导非常重视口岸建设,全疆重点建上,两个口岸,南疆是亚尔卡西,北疆是都拉塔口岸。
2.都拉塔口岸的对接点和通道争议区的问题今年才突出出来,外交部、总参反映很大,外交部基本同意对接点,对通道主权上有些意见。我们研究过,你们要派人去北京,把国务院的批文拿上。
3.看来临时过货有些问题,建设不能临时考虑,应按正规规划建,今年做好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口岸建设做到基本过货能力,电、路、水、联检厅要先建。
4.积极做前期工作,工作不能停,前期长一些,联检厅上档次,好一些。
5.规划不是不能变,要实事求是。给建设厅陈厅长汇报,建设厅派专家一起研究。
6.可以考虑从对方拉电。根据阿主席的意见兰州西北设计院的同志准备了五套修改方案,陈厅长一行于9月13日到口岸,再详细考察,听取设计院的意见,并就口岸规划问题讲了以下意见:伊犁州设计院接规划任务的时候,时间非常紧急,州院急忙拿出了方案,现在想当时有些失误。定点时没有很好选点,规划时对地形不了解,安排在沟坎上;施工超前,应先上一平三通。所以总结以前的经验教训很有必要。避开复杂的地形,减少投资这是中心,是原则。所以同意移位,平移、转移都可以;西北设计院的方案也很好。我与阿主席也具体交换了意见,主要是:
1.原规划道路组织有优点,区域有明显分工,西北设计院的。优点是按地形安排,缺点是交通较挤,仓储占路两边不好。
2.阿主席的意见是主干道必须直,老方案的优点应吸收,两个方案应结合起来。难的是农民企业家已占地盖商住楼,应充分比较后,该撤也可以,但最好不拆。
3.口岸建设要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下面应有技术班子,赶紧组织技术班把规划进行修改。用3一5天时间搞方案,很快报建设厅审查后批准。乌甫尔书记讲:我同意陈厅长的几条意见,接头点不变,里边的规划要少花钱,第三个方案怪头多,李乃英要保护,要求很快拿出最佳方案、经过两西北设计院的紧张工作,在原方案的基础上较大修改后提出三个修改方案;在9月21日的会议上通过后报自治区口岸办、建设厅了;他们于10月7日召集有关部门听取了汇报,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并建议我们考察国内的一些口岸,然后提出修改后的三个方案供他们讨论。同时要求比较详细的提出客货通道部分的规划。西北设计院的同志搞规划方案时发现原来口岸地形测绘只搞了0.5平方公里,搞规划远远不够。为了长远一些,管委会决定测绘5平方公里,委托农四师地形测绘队完成;工作当中他们发现以前的测绘中把二号井的位置计算错了,与实际相差100多米,还有一些接头高程上有些误差,为此要求原负责规划的刘志强同志把原来测绘的同志找来修正,要是不修正,将来施工时,两口井有可能在道路上。到11月3日,对两家的测绘成果进行了验收。设计院拿到了比较可靠的测绘资料。
为了落实建设厅汇报上提出的比较详细、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和旅客通道部分规划,我们决定先考察国内几个口岸,从11月10日到12月10日用一个月时间对黑龙江的绥芬河、东宁口岸,深圳的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口岸,珠海的拱北口岸进行了考察,这一次收获很大,明确了很多口岸规划的原则和注意事项(另有专门考察报告),12月20日设计院同志拿出了口岸区规划的三个方案,经过充分讨论和自治区口岸办建设厅审查确定了其中的第二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