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锡伯族丧葬习俗中,宗法制度影响的另一表现是男尊女卑。按传统习惯,在哈拉莫昆茔地内,从来没有该哈拉女性的墓位。认为女性生下来便属于他姓人,锡伯族称“外人”。没有婚配的女子死,绝对不能埋入本哈拉茔地,而是另选阳坡地埋葬,若死于非命,火化后随便撒掉了事,不留坟墓。在夫妇合葬(非同棺)时,要按传统习惯,夫棺略高于妇棺,妻尸的放置方向须面向丈夫(以示到阴间还要侍候丈夫);如果还有妾,那么妾棺要置夫棺的另一旁,且又略低于夫棺和妻棺,说明她的地位又低于正妻。妻子死,丈夫守孝一年,之后便可以另娶,而丈夫死,妻子则守三年寡,期间不能提出改嫁。
在丧葬习俗中表现出的上述男尊女卑现象,并不是近期内形成的,而是母系社会制崩溃,父系制确立,具体地说,哈拉莫昆制确立时才形成的。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性主持社会的一切事务,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当时,男子从属于女性,并且没有从属的固定部落。父系社会制度确立后,逐渐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男子成了社会的主体,形成了代表这一社会制度的哈拉莫昆制。这时,女性地位完全下降,成了男子的附属物。因此,女子死后亦同财产一样葬于男子身边,而且面朝男子,以示到阴间也侍候丈夫。
从锡伯族的丧葬习俗上,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北方民族宗法制度的兴衰痕迹。新疆的锡伯族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至今还完整地保存着哈拉莫昆制。这为研究古代北方民族宗法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消亡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民族的传统文化,既有传承性特点,又有融合性(确切地说是相互渗透性)和变异性(变革性)特点。丧葬习俗作为锡伯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也具有上述特点。在锡伯族现行丧葬习俗中,仍保存着其古代先民丧葬习俗的痕迹,但现在表现出的大部分特点,则是锡伯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和其他少数民族的葬俗相融合而形成的。
在历史上,锡伯族先祖先后和匈奴、乌桓、契丹、蒙古、满、达斡尔、赫哲、鄂温克、朝鲜、鄂伦春、汉等民族有过直接或间接的往来,其中有的民族如契丹、蒙古和满族的上层统治阶级曾长期统治过锡伯族。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4000余名锡伯族军民西迁后,也曾和哈萨克、维吾尔、回、柯尔克孜以及汉等民族发生了直接往来。他们在200余年的相处过程中,不仅上述民族吸收了锡伯族文化的合理成分,而且,锡伯族又大量吸收了上述各民族文化的合理成分,使其为本民族所用,以丰富本民族的文化内涵。这一情况在丧葬习俗中表现尤为突出。例如:锡伯族先祖处于山林文化阶段时,主要实行天葬、树葬,当接触草原文化以后,逐渐接受了土葬形式。但是,无论是天葬形式,还是土葬形式,并非哪一民族所独创,而是在相同的自然条件下具有普遍意义的丧葬形式,只是各个民族在接受时间上有早晚之别及后者学前者、前者传后者罢了。当锡伯族接受农业文化而处于定居状态时,出现了一种独特的丧葬形式,即陶罐葬。陶罐葬的对象多是死于非命者。其具体形式:将死于非命者先进行火化(有的做棺材后连其一同烧化),然后将骨灰装进陶罐埋入茔地(其葬式和土葬形式相同)。这一形式在汉族葬俗中可见,也许是接受了汉族的习俗。又如:锡伯族在受科尔沁蒙古统治之前,死者主要由萨满跳神慰灵、引魂入阴间,当受治于科尔沁蒙古以后,同蒙古族一样,藏传佛教开始参与锡伯族的丧葬仪礼,死者多由喇嘛念经超度,引魂导灵入阴间,等等。在丧葬仪式的许多细节上,又更多地反映出各民族丧葬文化相融合、渗透的痕迹。
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和渗透,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民族融合(同化)一起发生的文化融合现象,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丧葬作为人生两件大事之一(另一为婚姻),首先更多地受到这一客观规律的左右。因为,一是它涉及到意识的提高;二是受家庭经济的支配。总之,在各民族先进文化互补规律支配下出现的锡伯族与其他民族在丧葬习俗方面相融合、渗透的现象,对锡伯族本身绝无坏处,它会推动本民族文化向前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民族,当兼收并蓄其他民族文化(其中即有先进的,又有暂时为我所用的一般落后性的)之后,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会逐渐辨别并剔除其落后成分,吸收并发扬其先进的成分,在此基础上又会产生出新的民族化的文化事象。这就是民族文化的变革性(亦称变异性)特点。
锡伯族丧葬习俗中的融合性和变革性特点,对本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评价一个民族的文化特点,首先应看它对本民族的发展是否有利,其次看它在各民族交往中是否带来障碍。如果带来不利,就要改革、废除,如果带来益处,则大力提倡之。客观地讲,锡伯族的丧葬习俗,经过同周围各民族的长期交往,由繁到简、由落后到先进地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所起变化更大。例如,火葬对象比前发生了变化,过去是死于非命者和巫职人员进行火葬,而现在正常死亡者也可以火葬了,耗费大的棺葬形式越来越受到冲击。尤其是城市居民的丧葬观念已发生了根本变化,“死了不入祖坟”、“死尸不进棺木”逐渐被城市锡伯族居民所接受,因此,丧葬花费一般都不大了,其仪式也日趋简化,农村居民多数虽保持着土棺葬的旧俗和过去丧葬的繁琐过程,但首先从思想上已默许和接受了来自城市丧葬文化的变化。其次在丧葬花费方面,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如对棺板、寿衣、寿褥等的要求不那么严格了,绸缎逐渐被棉布和化纤所取代,棺板逐渐变薄,旧式寿衣被时装所取代,缩短祭奠周期等。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经济生活的不断改观,人们的文化观念亦在不断发生变化,思想水平不断提高,对旧文化的看法也在不断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