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富(1922- )1922年9月生于辽宁省凤城县蓝旗乡。高小毕业后在家务农。曾被日本人抓去在煤矿当两年劳工,东北光复后回家种地。1946年2月参军,在安东(今丹东)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分配到辽东军区汽车大队任文化干事,后调到汽车三团任排长,汽车十三团任副指导员、指导员。
1946年10月,国民党中央军占领了安东,我军与党政机关撤退到通化地区。国民党宣称要将东北民主联军赶到长白山里冻死、饿死。吴景富参加了著名的“四保临江”的战斗。完成了严寒冬季的战时运输工作,领导汽车连为保证战争胜利作出贡献。
吴景富参加了解放锦州和平津战役的运输任务,荣立小功一次。随第四野战军南下,曾参加湖南、广西剿匪战斗。1950年汽车连承担了援助越南抗击法国侵略的运输工作,一年内多次率汽车连向越南运输军用物资。1951年调回东北,参加抗美援朝战斗。美帝国主义利用空中优势封锁交通要道,对公路、铁路和桥梁进行狂轰乱炸,给战时的运输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他率领汽车连参加了著名的第四、第五次战役,向前方运送粮食和军火,向后方运送伤员,车队经常遭到美机的轰炸和扫射。有时汽车被打坏,运送的伤员再次被打伤,他不顾个人安危,将伤员一个一个抱下车隐蔽好,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由他领导的十三团四连,29个月内汽车无损坏,安全行车120万公里.1953年被志愿军的后勤部授予“钢铁运输连”的光荣称号,全连荣立、集体三等功。吴景富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荣立三等功2次,获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军功章两枚。1958年回国。在长达7年多的时间里,为保证战争胜利和停战后的军需运输工作做出了贡献。1958年先后任十三团参谋长、八七七仓库主任。1966年为支援三线建设,转业到宝鸡物资局任科长、农机厂副厂长、无线电厂工会主席等职。两次被评为优秀党员。1980年离休。被评为宝鸡市模范老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