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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特苏(1898年-1971年)
裴特苏(1898年-1971年)
发布时间:2023-04-06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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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特苏1898年-1971年),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爱新舍里镇乌珠牛录村人。他一生为人正直,热心于公益事业,在乡里德高望重。

从解放初期开始,他负责乡里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起乡“戏剧组”,年年冬季农闲时,组织起乡里中青年中有表演技能的人,编排各种文艺节目(节目里需要的各种道具,均由他制作),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或参加县里的文艺汇演等,从不计酬。解放初期进行的几次扫除文盲运动中,他积极参加,义务承担起乡里扫盲教师的工作,从事夜校教学,风雨无阻。后因成绩突出,曾受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县里的表彰。

1956年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委派人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金泉公社,即现在的爱新舍里镇组建新疆射箭队,聘请裴特苏为教练,并全权负责组建事务。队员从金泉公社三个锡伯族大队(即现在的乌珠牛录村、依拉齐牛录村、堆齐牛录村)的青壮年中选拔(因为当时察布查尔县中只有在金泉公社范围内,射箭作为一种民间体育娱乐活动,较为完整地保留下来)。当时没任何训练器材,就发动三个牛录的群众,把民间散存的旧时弓箭收集起来。收集来的弓,都由裴特苏在训练之余,一个一个地精心修理好。箭断了,及时接好;弓出了毛病,不出几天就修好了。开始时,他把训练场地设在自家的院子里,接着又轮流在牛录里有大院子的几家人家训练,后来训练场所就固定在公社的大院里。经过一年训练之后,1957年的七八月间选派第一批运动员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比赛,1958年也如此。1959年因举行第一届全国运动会,于1958年国家体委派段海峰来担任领队,协助加强射箭队的工作。1959年的第一届全国运动会上,由他亲自培养起来的金忠,夺得了全国男子第3名,为新疆赢得了荣誉。从1956年到19594年中,裴特苏为新疆射箭队的创建呕心沥血,做出了一定贡献,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的这些业绩,在新疆的射箭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