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1909年-1987年)原名关玉梅、关碧云。曾化名老乡、王妈、老板娘、丽达等。1909年农历十二月初七日生于现沈阳市新城子区兴隆台锡伯族镇盘古台村的一个锡伯族家庭。其家虽够不上殷实之家,但也略有两片薄田,一头驴,倒可自耕自食。另有两间草房可以遮风避雨。李芳同志上有两兄,下有一弟一妹,她居中。八岁上学读书,受家境所限,到1920年初级小学毕业就辍学了。失学后即帮助父母劳动,主要是帮助母亲搞些家务劳动。从小培养了吃苦耐劳的良好品德。
1926年,由父母做主与本村青年陶岁羽鸣结婚。当时陶已是共产主义青年团员,人们都叫他“小陶 ”。婚后,小陶经常给她讲些革命道理,在小陶的启发和引导下,李芳同志走上了革命道路。1927年春到奉天(今沈阳)经介绍参加了共青团,从此开始了为共产主义壮丽事业而英勇奋斗的革命生涯。
1928年7月,团省委成立后,根据斗争需要,团省委机关设在陶岁羽鸣家里。先后有张任光、刘子奇、饶潄石三位团省委书记在这里工作 ;李芳当时以家庭妇女的身份留守机关做掩护工作,并负责给住机关的同志们做饭。团省委的同志开会,她给放风。有时书记委员外出,让她负责接待外来的同志。因她忠实可靠、严格遵守地下工作纪律,严守组织秘密,经常让他参加会议。此外,她还积极投入火热的斗争,如1929年七、八月份,曾和饶潄石扮作假夫妻,同于培珍等人去日本站(沈阳站)前一家最大的旅馆悦来客栈(现在的中山饭店)楼上撒传单。传单撤出之后,日军立刻包围旅馆进行搜查,她和于培珍沉着地应付了日军的搜查 ,圆满完成任务,安全返回。她还在中共满洲省委妇委韩惠芝领导下,积极从事妇女运动工作。
严峻的斗争不仅考验了她,也锻炼了她,使她在斗争实践中不断成熟起来,以至在形势突变之际能临危不惧,沉着机智地应付敌人,保护同志和组织。如1929年五、六月间的一天,李芳随同韩惠芝去李玉兰(赵义和的爱人)家开会,正在开会之际,突然团省委委员邹立孟被日军追捕跑到李玉兰(邹立孟当时就住其家),李芳等同志迅速帮他换上衣服藏了起来,然后李芳出去沉着地把日军应付走了,使邹立孟安全脱险。1930年4月12日,反帝大同盟党团书记杜兰亭被捕叛变,出卖了组织和同志,使团省委机关遭到一次严重破坏。19日早6点来钟,敌人突然闯入机关,将头天晚上因开会太晚而宿在机关的团省委书记饶潄石、团中央巡视员邱九等同志逮捕,同时在室内到处乱翻,搜查“罪证”。李芳想到自己的裤子上缝有饶潄石给她的上海团中央和北满特委的通讯处,便要求去穿裤子,敌人看他一个年轻妇女,只穿着裤衩,便没有反对。她穿上裤子后又假装肚子疼,要求上厕所,到厕所后将通讯处撕碎扔入粪缸,保护了组织机密。敌人没搜查到什么东西,便将李芳(抱着孩子)和其他几位同志一起押往伪侦缉处,在临出门时,有一个敌人指着锅台后边一个小木箱说 :“那个小木箱还没检查”。李芳知道里面装的是传单,于是赶紧说:“饭碗、筷子你们也要吗?要就拿去!”敌人信以为真,未再检查就走了。到伪侦缉处后,李芳装作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刚进城的农村妇女,所以敌人对她未加审讯就又押回机关,以图制造假象,诱捕更多的革命者。这时李芳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组织和同志们。为了不给敌人抓到“罪证”,她以孩子饿了要烧火做饭为名,要求出去打水劈柴,敌人不准她出屋,替她去弄水弄柴,就在看押她的两个敌人都出去的时候,他趁机迅速将传单塞进灶坑里。敌人给她弄回水和柴后,她又故意弄得满屋是烟,呛得两个敌人不断咳嗽流泪,不得不躲到院子里去,她从容地将传单完全烧掉。这时她心里非常着急,深怕再有同志们前来,落入敌人的魔掌,可是敌人又不准她出屋,怎末办?面前只有一条路,那就是逃跑,只有尽快逃出去给组织和同志们送信 ,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早一分钟逃出去就少一些损失。恰在这时,省委秘书长刘明俨(刘若云)来机关开会,一敲门就被敌人逼进门来围住搜查。李芳一看敌人都在忙于搜查刘明俨,屋里只剩她和孩子了,于是迅速换上便鞋,插上屋门,抱起孩子,跳出后窗逃走,并巧妙地躲过了敌人的追捕。
开始,敌人看她是个好像什么也不懂,刚进城的农村妇女,又抱着孩子,所以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看管也不严。及至她逃跑之后,才使敌人感到“这个女人跑了,很重要”。( 讯问伪侦缉队员金慕韩笺录。)她出去一通风报信,敌人继续逮捕我革命者的阴谋就要破产。果然,李芳逃出虎口之后,首先给团中央用暗语写信,报告了团省委机关被破坏的情况,接着又给“三家子送信,因此郝骏夫同志得以躲避,未遭逮捕,表现很机智和勇敢。”(杨一辰同志给北京市委组织部的信)同时又积极设法与组织联系,很快和满洲省委秘书处交通员于培珍同志接上了头,报告了团省委机关被破坏和自己逃跑的经过。由于李芳的报告,使组织及时掌握了案情真象 并得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了革命的损失 。
根据她在这次事件中的突出表现和几年的考验,1930年5月间经省委秘书长廖如愿和于培珍介绍由团转党,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同年夏,因在沈阳已不便于工作,她和小陶一起被组织派到营口工作。在营口,李芳化名 “老乡”,和欧阳强等同志一起,组织了党支部干事会,欧阳强任书记,李芳任委员。此期间李芳同志深入到工人中积极开展工作。支部先后发展了熊殿瑞、李洪柱、王秀珍等同志入党,并发展了80 余名工会会员。使营口的工人运动有很大起色。
同年冬,组织又派李芳和小陶去哈尔滨特委工作,因特委被破坏,小陶到哈不久被捕,李芳带着孩子又返回营口 。面对亲人被捕又有孩子拖累的情况,李芳不是消极和退缩,而是踏着同志们的足迹勇往直前地战斗。为了工作方便,他写信让小陶的父亲把孩子接去,同时又捎信给母亲,告诉母亲就说她死了,以免家里受牵连。自己则继续坚持在工人中播撒革命火种的工作。
1931年2月,李芳又经满洲省委妇委李雾仙(凌莎)派到北满特委作掩护机关工作。当时北满特委机关设在特委书记李大昌和特委妇委侯志(侯玉兰)夫妇家里,住哈尔滨偏脸子99号。李大昌和侯志两人整天忙于工作,李芳化名“王妈”,扮作他们的保姆,看守机关并帮助做饭、看孩子,有外人时称李、侯为老爷、太太,没外人时同志相称。4月的一天,李芳同志生第二个孩子不久,李大昌和侯志同志出去工作,李芳带三个孩子(除侯志和李芳自己的孩子外,这是何成湘夫妇已来哈工作,也住在机关,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在家,突然有人来打听李大昌是不是在这住,李芳凭多年的经验,一眼就看出此人不是好人,十之八九是敌人的暗探,于是不慌不忙地说:“他们早已搬走了。”暗探并不死心,还赖着不走。李芳故意把三个孩子都弄哭,暗探一听这么多孩子哇哇直哭,便以为这房子真的换了人家,同时也被孩子哭声吵得不耐烦,于是悻悻地滚蛋了。侯志回来,李芳汇报了这一情况后,当天就搬了家,“机警地及时防止了特委主要机关的破坏。”同年底,满洲里国际交通站需要女同志掩护机关,因李芳忠实可靠而又机警,所以北满特委选派李芳去承担这个任务。李芳到交通站后,和交通站负责人季中发(当时代名张XX,人称“张掌柜的”或 “张老板”)假扮夫妻,在三道街以开“晋丰泰”杂货铺为掩护,负责护送国内与苏联间来往过境的同志。李芳被称为“老板娘”,站柜台卖货并负责给过往同志做饭等。李芳在这工作二年半的时间,掩护工作做得很好,她作风朴素大方,与邻里和睦相处,说起话来很和霭、有礼貌,周围群众对她印象很好。在他的成功掩护下,交通站一直安然无恙,并护送了大批同志安全过境。
由于李芳经受了长期革命斗争的考验,1934年5月被送到莫斯科,先后在东方大学、民族殖民地研究学院学习深造。据当时一起学习的同志们反映,她在学习期间,不仅在学习上、生活上都能热心帮助同志,而且是优等生。1936年6月被中共代表团派回东北抗日联军二军工作,军长周保中同志亲自安排她到二师四团任政委(团长侯国忠),并兼任道南特委委员、妇委书记等职。先后在穆棱、宁安等地开展游击战争,打击日军。
1936年12月,随同二师政委王润成(马英)同志去苏联找中共代表团请示工作。到苏联后,因王润成被误会,1938年10月16日以“日寇侦探嫌疑”被苏内务部逮捕,并判刑8年。李芳1937年已与王润成结婚,按苏联当时规定,丈夫判刑,妻子也要判刑,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李芳受株连,也被判处5年冤狱。刑满释放后在苏联当工人,直到1954年才得以领着小儿子回国,但留在苏联的另两个儿子陶福平、马拉特终未找到。
1957年经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审查后恢复党籍。恢复党籍后被安排到蛟河煤矿医院监委工作,后被下放到托儿所当保育员,以后又到舒兰矿务局党工委五人小组搞肃反工作,1959年5月被任命为舒兰矿务局工会副主席。
她一贯革命意志坚定、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中一向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平易近人,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威信。由于几十年悲欢离合的革命生涯使她积劳成疾,1963年后即离职休养,1982年办理了离休手续。离职期间仍十分关心党的事业,经常热情接待各地来访的党史、工运史、妇女史等工作者,提供了大量可贵的资料。1987年9月24日2时,因病医治无效在舒兰逝世,终年78岁。
李芳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革命做出了很大贡献,是一位经过长期革命斗争锻炼和考验,受人尊重和爱戴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战士。她是辽沈地区锡伯族的优秀代表,也是辽沈地区革命妇女的先驱,她的名字将永载史册 。(安振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