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英(1913年- ),生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原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俄语教师。1976年6月退休,1982年改办离休。
何玉英于1934年结婚后,陪同爱人到前苏联中亚西亚安集延市领事馆,在此期间继续攻读俄语。1936年参加工作,做领事馆后勤。同时,曾在安集延市立医院附属药剂专业培训班边工作边学习。1938年回国,在新疆省迪化(今乌鲁木齐)市立药房任俄语翻译兼司药,同年加入反帝会。1940年在新疆省财政厅金矿局担任周彬(毛泽民同志)厅长的俄语翻译。1942年杜重远、毛泽民等被捕入狱后回伊犁。在伊宁市女中锡伯文班任教。1944年因病在家休养,1945年三区革命时期,在宁西县成立医院后任药房主任兼司药,后期任县妇联主任等职。1947年加入新疆人民民主同盟会。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国家在建设人民空军初期,因教官均为苏联空军任教,需要大量俄语翻译人才,故被特征参军到北京南苑第六航校工作,后期搬到涿县任该校司令部俄语翻译,1956年调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任翻译,1958年调空军科学研究部任俄语翻译,由于工作成绩显著,受过军内通报表扬。1961年转业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任俄语教师,被评为学校和工会的先进工作者,1970年随丈夫走“五七”道路,到辽宁省新民县于家窝堡公社落户。下乡时,受到县和公社的物质和口头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