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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锡伯文、满文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佟加·庆夫)
信息技术锡伯文、满文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佟加·庆夫)
发布时间:2023-04-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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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按:近二十年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和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制定了信息技术锡伯文、满文的相关国家标准。笔者作为此项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就有关情况作介绍。

 一、满文和锡伯文

 满文是一种行款坚直书写的拼音文字。1599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命额尔德尼和噶盖二人参照蒙古文字母创制满文,俗称无圈点满文或老满文,字母数目和形体与蒙古文字母大致相同,老满文使用了30余年。1632年,由于该种文字的拼写满 语时发生语音和书写方面的混乱,故清太宗皇太极令达海对这种文字加以改进。达海利用在字母旁加圈加点、改变某些字母的形体、增加新字母等方法,表达原来不能区分的语音,规范了词形,并改进了拼写方法,创制了专门拼写外来音的字母。改进后的满文有了比较完善的字母体系和拼写法,俗称有圈点满文。满文自左而右直写,有6个元音字母,24个辅音字母,10个专门拼写外来音的字母。基本笔画有:字头、字牙、字圈、字点、字尾、两种不同方向的撇和连接字母的竖线等。清入关建立全国性政权后,满文的使用范围扩大,有清一代,曾用满文书写留下浩如烟海的古籍文献和历史档案。

锡伯文是在满文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而形成的现行文字,锡伯族直到20世纪40年代,一直使用满文,用满文来记录本民族的文学语言,创造了本民族光彩夺目的文化。然而,锡伯族在使用满文的过程中,语言有了发展变化,为了使本民族使用的文字能有效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很好地发挥其社会功能,1947年,锡伯族文化协会成立了文字改革委员会,对满文进行了改进和改革。改革后形成的锡伯文废除了满文长元音字母“ū”,由此将其与辅音结合形成的“阿字首”131个音节中13个新音节也废除,另增加区分“f”和“w”元音构成的音节书写形体的3个新音节,对辅音字母“k”与元音“a、e”构成音节时的两种书写形体只取用其中的一种书写形体,并对“i、ng”等字母的形体作了改进。继续保留满文固有的十个特定字及音节形式。从而使锡伯文成为有5个元音字母、25个辅音字母、拼写外来语的10个特定字相拼构成121个“阿字首”音节,这121个音节分别与十一个字首的元音字母和辅音字母相拼构成1400多个音节,运用于学校教学和文字书写。

满文和锡伯文的元音字母都有独立型(元音字母)、词首型、词中型和词尾型等四种变化形态,辅音字母也有词首型、词中型和词尾型等三种变化形态,这些变体与名义字符之间形成“一对多”“多对一”的关系。之外还有相互不能分离的强制性复合字。在信息技术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字符集编码中,由于满文和锡伯文差异性较小,两者只有8个字符在字形上有所区别等原因,一般都进行混合编码。

锡伯文是由新疆语言文字职能部门管理的新疆现行6种文字之一,在锡伯族地区通用,当前主要应用于锡伯文图书出版、报纸、广播影视、社会规范用字及学校双语教育等重要领域。现已制定公布《现代锡伯文学语言正音法》《现代锡伯文学语言正字法》《现代锡伯文学语言正字词典》等相关规范规则。

 二、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 锡伯文、满文相关标准的制定研究

 近二十年以来,在政府职能部门的锡伯文、满文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和蒙古文标准工作组实施的有关锡伯文、满文国际国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与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合作,先后研究制定了近20项国际和国家标准。分述如下。 

 1.信息技术 锡伯文三项国家标准制定

 本标准由原工业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立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伊犁师范学院、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语委会合作,于1995年完成制定工作。本标准作为DOS环境下的信息技术国家标准,内容包括:《信息处理 信息交换用锡伯文编码图形字符集》(代号为GB—36044)、《信息处理 信息交换用锡伯文字母区键盘布局》(代号为GB—36045)、《信息处理信息交换用锡伯文点阵字模集与数据集》(代号为GB—36046)。这三项标准是锡伯文实现信息化和计算机软件开发时遵循的国家标准,也是锡伯文的信息处理研究和语言文字研究相结合的成果。该标准规定信息处理 信息交换用锡伯文的图形字符集以及它们的七位和八位编码表示;规定七位和八位编码所表示的字符集的键盘布局;规定七位和八位编码所表示的字符集字模格式和各种字形的宽(长)度等。其应用范围规定为:适用于锡伯文数据处理系统与有关设备之间可相互支持的软、硬件环境,适用于数据信息交换。该三项目国家标准应用于1993年度自治区科技厅项目“锡伯文、满文文字处理与轻印刷系统”的研发。 

 2.信息交换用ISO /IEC 10646 蒙古文、托忒文、锡伯文、满文、阿里嘎里编码字符集国际标准制定

 本标准做为国际编码字符集标准,于1993—2000年完成研究制定工作,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列入本标准的有竖向显示的蒙古文、托忒文、锡伯文、满文和阿里嘎里(ALI—GALI)等5种文字,国际上又称之为“蒙古文系统国际编码”。当中锡伯文单独使用的字母以及锡伯文与满文共用的字母名称冠以“MONGOLIAN LETTER SIBE”;满文单独使用的字母名称冠以“MONGOLIAN LETTER MANCHU”。为了做好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电子工业部、国家民委、国家翻译局、北大方正公司、内蒙古语委、新疆民语委等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开展有了富有成效的编制工作。期间召开多次国内、国际会议。并与蒙古国一起,共同形成了中蒙联合编码方案,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交,终于在2000年获准通过。锡伯文(满文)编码是蒙古文序列编码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坚持了不丢失信息的原则,力求充分体现编码信息的完整性。在和蒙古文编码混编时,按字形认同规则除去认同部分,锡伯文、满文有51个字符、33个符号共84个字符进入蒙文字符集编码。其中名义字符18个,变形显现字符33个,除此之外的字形相同的84个字符(符号)与蒙古文认同,作为共用代码,但系统上开发上其变形显现字符和强制性合体字部分可自行编码。

 3.锡伯文、满文点阵字型国家标准制定(12款,强制性)

 本标准系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点阵字型共12款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是:锡伯文、满文24点阵字型大黑体/锡伯文、满文48点阵字型正文黑体/锡伯文、满文32点阵字型正文黑体/锡伯文、满文16点阵字型正文黑体/锡伯文、满文48点阵字型正文白体/锡伯文、满文32×32点阵字型正文白体/锡伯文、满文16点阵字型正文白体/锡伯文、满文48点阵字型行书体/锡伯文、满文24点阵字型行书体/锡伯文、满文48点阵字型奏折体/锡伯文、满文24点阵字型奏折体。以上研究成果,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锡伯文、满文信本标准2007年底由全国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立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大青鸟潍坊华光照排有限公司、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组成标准编写组,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于2008年8月4日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召开标准审定会并获准通过,现已由全国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公布。标准发布号:GB 25903.1-2010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 16点阵字型 第1部分:正白体;GB 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16点阵字型第2部分:正黑体; GB 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24点阵字型第1部分:大黑体;GB 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24点阵字型第2部分:行书体;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24点阵字型第3部分:奏折体;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32点阵字型第1部分:正白体;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32点阵字型第2部分:正黑体;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48点阵字型第1部分:正白体;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48点阵字型第2部分:正黑体;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48点阵字型第3部分:大黑体;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48阵字型第3部分:行书体;25903.2-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合体字48点阵字型第5部分:奏折体等。

 本标准适用于息处理中的点阵式显示设备、印刷设备和电子设备,也适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本标准依据GB 1300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 )和信息技术 蒙古文变形显现字符集和控制符使用规则进行编制,确认通用多八位锡伯文、满文编码由200个字符构成,其中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49个;锡伯文、满文单个变形显现字符57个;锡伯文、满文强制性合体字54个;锡伯文、满文专用符号40个。本标准按此字符集研制出各种点阵的标准字体:

 本标准提供如下内容的规范(含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1) 锡伯文、满文点阵字型的定义、名称;(2)锡伯文、满文12种点阵字型的样本;(3)锡伯文、满文12种点阵字型;(4)锡伯文、满文12种点阵字型的字符高度;(5)锡伯文、满文12种点阵字型数据和数据表。

 本标准的重要价值体现在:一是具有填补国内、国外此项空白的价值;二是对于开发利用锡伯文、满文显示的电子设备和产品具有重要价值;三是对于锡伯族地区信息化事业的发展、开发利用相关软件、数字化及网络应用具有重要价值;四是对于抢救、保护、传承、利用锡伯语言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本文原载佟加·庆夫著《锡伯语文规范化与信息化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13年出版发行)

     

 

2023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