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与保护工作基础
1.非遗名录项目申报立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是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集地。自2005年至今,已有贝伦舞、弓箭制作技艺、西迁节、刺绣、婚俗等5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有汗都春、萨满歌舞音乐、民歌等18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有传统礼仪等25个项目列入地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外还有200多个项目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获准立项的非遗名录数量在全自治区县级单位中名列前茅。
2.非遗名录保护工作。自2005年以来,建立了非遗四级名录档案,其中国家级非遗名录档案4份,字数30千字、图片1000余张、视频4 部;自治区级非遗名录档案13份,字数20千字、图片600余张、视频13部;地州级非遗名录档案25份,字数15千字、图片300余张、视频25部;县级非遗名录档案283份,字数10千字、图片200余张、视频100部。同时收集散失于民间的萨满神歌20余种,萨满音乐素材10余种,民歌300余种,戏曲音乐40余种,朱伦念说录音40余部,家谱64部,传统文化图片1500余张、民间美术作品150余幅;民间艺人采访录音300余小时。以抢救方式搜集整理濒危非遗名录108个等。
3.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截止现在,已由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确认命名的国家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1名,自治区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11名,新推荐申报代表性传承人9名,地州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25名,新推荐申报代表性传承人22名,县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105名。四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已基本建立。
4.非遗名录的民俗活动。2006年,锡伯族西迁节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2007年列入自治区级非遗名录。期间,文化部、民政部、统战部、国家民委等部委联合下文,确认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为西迁节保护示范地。自那以来,西迁节纪念活动和保护工作提上政府部门的工作日程。截止2012年,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先后举办第一、第二届中国·察布查尔“西迁”经贸文化旅游节活动。节日期间举办了“嘎善之夏”音乐周演唱会,将文艺演出延伸到乡镇、农村,演出18场。组织演出了八幕原生态歌舞剧《走出兴安岭的锡伯人》。组织10934人参加的贝伦舞展演活动,创大世界基尼斯记录。编排自治区级名录萨满歌舞音乐表演和演唱节目,在进走大连暨第十二届全国中老年艺术大赛中荣获舞蹈类金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作奖等三项大奖,使这一濒危的原生态艺术品种重现生机。还举办了自治区级名录“汗都春”大赛等。以上活动以西迁节为展示平台和文化空间,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出锡伯族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为保护和传承工作注入了强大活力。
5.非遗名录的生产性保护工作。为做好非遗名录的生产性保护工作,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现已在5个乡镇建立非遗名录传习所,着力对如下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名录进行生产性保护:
(1)城镇国家级非遗名录弓箭制作技艺传习所。该传习所于2012年3月建立,在宁固齐牛录村划出5亩地,建设总面积为600—800平方米的弓箭制作技艺传习所。传习所一方面用于非遗名录的保护与传承,另一方面用于传统弓箭的示范性制作,开发相关产品,促进其面向产业化发展。
(2)堆依齐乡自治区级非遗名录汗都春传习所。该传习所于2012年3月建立,现已修建总面积1500平方米的传习中心,成立由40余人组成的汗都春业余剧团。在2012年西迁节纪念活动期间组织了汗都春艺术专场演出。
(3)纳达齐乡国家级非遗名录刺绣传习所。该传习所于2011年10月建立,现已建立总面积为264.73平方米的国家级非遗名录刺绣传习所,组织该乡妇女积极参与生产性保护工作,推出“锡伯绣”品牌产品,目前正在扩大规模,丰富品种,拓展销售渠道。
(4)扎库齐乡国家级非遗名录贝伦舞传习所。该传习所于2011年建立,以民间传承和教育传承的方式,将贝伦舞作为健身体操和学校流行舞蹈进行普及。
(5)爱新舍里镇国家级非遗名录西迁节传习所:该传习所于2011年建立,目前结合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准备工作,正在拓展西迁节的文化空间,并深入民间采访,着力恢复其传统仪式,2012年5月8日西迁节期间,在其所辖地纳达木卡伦举办公祭仪式。
6.非遗名录的展示会馆:2012年8月8日,自筹兴建一座锡伯族传统弓箭博物馆并正式开馆,将其作为国家级非遗名录锡伯族弓箭制作技艺的展示会馆。博物馆馆藏各类弓35件,箭400支,图片680幅,其他小展品150件,由19个展板组成。馆藏总资产为435568元。馆藏弓箭主要有射程最远的木质传统弓、清代锡伯战弓等。
7.非遗名录的赛事活动:2012年8月8 日—9日,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隆重举办“中国箭乡·锡伯家园”第二届全国传统弓射箭比赛。邀请全国各地5支代表队(北京、杭州、内蒙古、福建屏南、青海乐都)、疆内5支代表队(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新疆锡伯语言学会、阿勒泰“汗德噶”、巴音布鲁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本县11支代表队参赛,使锡伯族传统射箭活动提升为国家层面上的重大赛事。
八、爱新舍里镇锡伯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基础
保护实验区建设地区爱新舍里镇是锡伯族最集中的一个边境聚集镇,比较完整地保留了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民间音乐、舞蹈、戏曲、乐器、服饰、传统体育和节日文化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目前,该镇有民间艺人450余人,其中国家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1名,自治区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4名,地州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2名,县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45名。
为对锡伯族的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的整理,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开展保护和传承活动,并加强培训力度,2011年组织举办一期贝伦舞培训班,受训200余人。之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艺人自发地组织,成立非遗资料搜集筹委会,深入民间进行摄影录像,自筹资金正在制作“锡伯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录像集锦”专题片。2012年,非遗工作人员两次组织民间普查和采访,已采访90多名民间艺人,对他们进行录音采访,建立了原声录音档案。
九、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
(一)保护范围
保护实验区以爱新舍里镇依拉齐牛录村中心大道北临的西迁纪念广场为核心建设区,向西延伸至乌珠牛录村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67团场交界处,向东延伸至依拉齐牛录村东门,向南延伸至依拉齐牛录村和乌珠牛录村南门,向北延伸至察布查尔大渠,总规划面积为4.7平方公里,核心建设区面积为2平方公里。连成一体的依拉齐牛录村和乌珠牛录村为重点保护的村落。核心区现有绿地面积绿地面积1.3hm;树林面积4.1hm;核心区周边的绿化面积55hm;核心区南面水磨沟区景点面积80hm;西迁纪念广场(核心区的中心位置)面积:2.7hm;绿化面积:1.8hm;群众休闲娱乐利用率78%。
(二)保护区民居情况
至2011年底统计数,爱新舍里镇保护实验区内的常住人口约2000户,人口9388余人,由锡伯、汉、哈、维、回等5个民族组成。其中锡伯族居民960余户,约4476余人,占总居住人口的47.6%。
核心区内的锡伯族古民居呈庭院式,主体有三部分,按照锡伯族建筑风格采用外檐廊,木柱支撑。外檐廊的柱子多选用松木圆柱,约300至400毫米直径,柱子下面有石垫基。屋架采用木结构。墙体主要由木柱作为承重结构,填充墙体主要起保温、隔离作用。窗户为方形,且为双层木窗,主要起到采光及保温作用。房门大多采用木门,入户门与其它房门错开,宗教建筑的门梁上大多绘有彩绘。
(三)保护区现有道路、水电、交通、通讯设备情况
三级公路:S313省道,东接堆依齐牛录乡,西至裴新哈沙镇,境内全长约2.9公里。核心区内的道路网络为“一横四纵”的布局形式,现有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7公顷。供水、电力、邮政通讯设备较齐全,固话用户726户 ,移动电话用户 2088人,互联网用户324户,广播、有线电视用户604户,普及率达89%。 保护区周边集中了爱新舍里镇的商业经营点,核心区有五条南北纵向街道: 阿西塔盖北街、爱新额盖北街、阿晨盖北街、特佛辛盖北街、伊车盖街;有经营场所96处,主要经营糖烟酒、日用百货、服装、加工销售、公共服务等。核心区中心街道--阿晨盖北街作为巴扎一条街,在每周三开放,日人流量达千余人。
(四)保护内容
保护实验区将分为核心区和外延区两个板块进行建设。核心区为本项目建设的重点,也是锡伯族传统文化的聚集区。外延区系核心区延伸部分的西迁故里相关文化保护与利用项目,它们与核心区建设相互配套,互为依托,互为支撑,共同起到保护与传承的作用。
1.核心区的保护内容。作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三极四区”(孙扎齐乡锡伯民俗第一村、纳达齐乡图伯特英雄故地、爱新舍里镇西迁故里和海努克乡维吾尔塔兰奇农垦文化、米粮泉乡回族花儿文化)文化建设规划中的核心建设内容,将其置于爱新舍里镇西迁故里建设规划之中进行整体性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吸引各类信息、资本、人才、科技、技术、管理等资源。在保护实验区核心区内整合全国锡伯族地区的各类文化资源,对历史以来生成的锡伯族传统文化遗产及其以物质形式传承的文化载体进行整体性保护。主要保护内容:
1.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对锡伯族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级和县级非遗名录(主要有:西迁节、贝伦舞、弓箭制作技艺、刺绣、婚俗、全羊席、书法艺术、民歌、东布尔艺术、杭西、射箭、民间故事民歌等。(这些名录涵盖民俗、传统戏剧、民间文学、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民间音乐、传统体育等)及后续申报的各项名录进行整体性保护。将上各资源整合到核心区中来,分门别类地进行保护。在此基础上,视后续项目申报立项情况,继续增加相关名录保护的内容。为此在保护实验区内建立非遗名录保护中心、传习所及名录档案和代表性传承人档案、数据库等。
2.锡伯族渔猎文化遗产保护。对原始渔猎文化遗存事项,如渔猎工具、相关实物、作品、制品、锡伯族萨满文化遗存(萨满歌手抄本、萨满跳神仪式、萨满舞蹈音乐,萨满跳神时用的帽子、裙衣、腰铃、铜镜、铁矛、皮鼓以及萨满神像图)等原生态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将民间遗存的相关作品、实物、制品搜集起来进行保护,遗失的部分则按原样复制保存。
3.锡伯族“朱伦呼兰比和更心比”念说活动保护。对民间遗存的各种朱伦手抄本、出版物、相关文献、实物和制品进行搜集整理、复制、出版和保存。提倡民间翻译和传抄朱伦活动。为念说艺人提供经常性的念说活动场所,定期举办朱伦念说比赛,鼓励年轻人习学朱伦念说,并随时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朱伦念说体现锡伯族人民勇于学习外来先进文化的传承精神。
4.锡伯族民间文学与美术作品保护。对口头文学遗产如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和民间美术作品(如农民画、壁画、彩绘)及其文本、文献、作品、实物、制品等进行保护。对上各资源进行搜集、整理、出版。鼓励民间艺人创作和传承活动的积极开展。
5.锡伯族传统医药遗产保护。锡伯族中医药与治疗、接骨疗法、扎针、火针、奥多尔、拔火罐、消炎、乳腺治疗法及民间药物中的喇嘛药、民间偏方、医药文献等进行保护。搜集整理,建立档案,整理出版。同时选择其中与现代医疗相适应的部分,予以弘扬发展。
6.锡伯族服饰文化和饮食文化保护。(1)对锡伯族传统服饰,如旗袍、马褂、坎肩、长袍、套裤,头饰、绣花鞋、钩织品、手饰、耳环、戒指、脖饰、足饰、荷包,内衣、外衣、彩裙等进行保护。对上各服饰进行集中展示。集欣赏性与实用性为一体,保护与生产加工为一体,将其作为表现不同时代特征的流动艺术,整体地展现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及其以来的锡伯族传统服饰特色;(2)对锡伯族传统饮食中的如发拉哈额分、哈吐浑雪克、米顺、馃子额芬、色姆克儿额芬、尼姆哈鱼炖子、萨斯恒、朱西冷布达、羊血灌肠和猪血灌肠、莫尔雪克等特色饮食的制作技艺进行保护。以锡伯族特色饮食为品牌,突出乡情、乡土、乡味、绿色、环保和传统的农家菜肴特色,鼓励保护实验区内的民众参与到保护项目中来,开设锡伯族服饰店、锡伯风味餐厅或农家乐等。
7.锡伯族传统表演艺术保护。对民间舞蹈(贝伦舞系列、蝴蝶舞、萨满舞、狩猎舞、射箭舞、荷包舞、手绢舞、面具舞、铁锹舞、铃铛舞、编席舞、刀剑舞、马舞、猴子舞等)、民间音乐(民歌音乐、萨满音乐、喜乐、葬乐等)、民间乐器弹奏艺术、民歌(田野歌、街头歌、习俗歌、儿歌等)、汗都春戏曲艺术(平调30多种曲目、越调约40种曲目)、叙事长诗演唱(近10 部)、话剧等进行生产性保护。对上各种类的表演艺术首先进行全方位的搜集整理和保护工作,建立名录档案和民间艺人档案,继而做好民间传承和专业艺术团体的传承,在此基础上打造一批精品文艺节目,作为保护实验区的艺术形象。同时做好贝伦舞、射箭、民歌、音乐等名录的教育传承,编写相关教材向所在地中小学学生传授。
8.锡伯族节日文化保护。建立锡伯族传统节日保护与展示区,用来保护和展示锡伯族节日文化的原生态表现形式,反映其原生、次生、共时、历时的演变情况,以及过去的典仪形式和节庆活动情况、习俗文化内涵等。积极利用和开发锡伯族节日文化资源,在保护区内广泛开展文化娱乐和节庆活动,不断丰富节日文化的内容和形式,突出地方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进而推动锡伯族传统节日的生产性保护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节日文化生产性保护内容主要有:(1)迁节及其民俗艺术活动。在现行仪式的基础上,恢复并展示过去农历四一八节日期间举行的各种民俗活动。如:家家吃鱼、户户蒸肉、到野外踏青摆野餐、各家各户制作面酱(米顺)以及举办庙会、供祭娘娘(旧时称举办西迁节为祭娘娘仪式)、卡伦公祭和文艺表演、射箭、赛马等民俗活动;(2)抹黑节及其民俗活动。从保护的角度恢复每年正月十六日抹黑节的传统仪式(东北丹东地区的锡伯人把正月十六说成是“喜利妈妈 ”的生日),搜集整理出版有关抹黑节的民间传说,提倡抹黑节所表达的教育人们要靠自己勤劳双手改变生活,反对铺张浪费,爱护自然,爱护粮食,如破坏生态环境和浪费粮食就会受到严惩的重要民俗学价值;(3)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半民族化节日的本民族传统习俗。如:在“杭西”(清明节)的祭祀仪式中,提倡“崇孝敬祖,尊重生命”的理念,祭祀祖先不是祭祀鬼神,而是追思先民们创造文明、造福子孙的事迹以及“心祭重于形祭” 的生命价值观;恢复端午节举办泼水、刁羊、赛马或郊游等民俗活动;恢复中秋节供月等传统习俗。
9.锡伯族传统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保护。包括成人游戏、儿童游戏、放风筝、荡秋千、抬重物、棋类游戏和传统射箭等。建立锡伯族弓箭文化展示区和弓箭制作坊,将其作为中国箭乡·锡伯家园的特殊标志和保护实验区内的特定展示项目,在节假日休闲娱乐和接待来宾活动中,展示锡伯族传统射箭技艺。
10.锡伯族传统手工技艺保护。包括民间乐器制作、传统弓箭制作、摇篮制作、木制品制作、铁制品制作、皮制品制作、石制品制作、草席编织、金银饰品制作、传统刺绣、艺术图案设计、剪纸艺术工艺品等。其中对如下手工技艺进行保护::(1)结合对国家级名录刺绣的保护工作,建立刺绣工艺品坊,将现有刺绣工艺人整合进来,形成规模化发展,产生经济效益。提升现有绣花鞋、服饰、鞋袜、门窗罩帘、墙围布、锦帐、枕头花、衣边、荷包、嫁妆、婚礼服、葬服等刺绣产品的设计档次和绣制水平,丰富种类,促进规模化发展;(2)结合国家级名录弓箭制作技艺的保护工作,建立弓箭制作坊,培养制作艺人,形成规模,促进其面向产业化发展;(3)建立生产工具类、生活用具类和器乐制作类制作间,重点恢复首饰加工类、水磨、榨油、打场用具类、交通工具类(木轮车、雪撬)、草织扎制类(如草席、抬把、鱼篓及各种生活用具的编织)、皮具制作类(如皮衣、皮袄、皮鞋、皮鞭、皮条)、金属加工类(金银铜饰品)、民间乐器类(各类民间乐器)等的传统制作技艺。
11.锡伯族民间音乐保护。在保护实验区内建立锡伯族民间音乐传习中心,对锡伯族东布尔音乐艺术等传统音乐进行生产性保护。以举办培训班、编写音乐教材、开始音乐课程等方式,一方面组织民间艺人开展传习活动;另一方面向中小学生传授锡伯族民间音乐知识,使之成为学校课外音乐辅导课程。通过这种方式,做好锡伯族民间音乐的民间传承和教育传承。
12.锡伯族传统民居建筑群保护。在核心区内建立锡伯族传统民居建筑群展示区,该建筑群与周边的自然环境、村落相配套,着重体现锡伯族清朝和民国时期的原生态建筑特色,以土木构架庭院式住宅为主体,以土木构架房屋为主,按照南北走向的主轴线,修建三间或五间为一栋的正厅或正房,正房前面左右对峙建东西厢房,使房屋种类、房屋结构、房屋与环境、建造方法等都要独具特色。每栋民居都要相对独立,各成空间,中间穿插绿色园区。绿色园区与民居相配套,相关设施顺延拓展,采取三种拓展模式:一是园区基地范围内建筑物与其它设施本身的扩建;二是基地面积可能增加后,园区设施向外拓展;三是复制清代修建的牛录城廓。园内扩建部分,要尽可能预留空地或绿地,以便未来增建使用,例如建立传统文化成果陈列馆的空地、工艺与戏曲传习所后侧的绿地、行政中心北侧的空地等。此外,建筑物本身亦须保留调整的弹性。园区将来向外拓展,可结合园区既有的空间架构与基地本身的条件,做为发展的主轴与主要的串连路线。独立设施可作为传习所区、市街或保护景观区的拓展。园区内的民居,无论是室外建筑还是室内装饰,都要充分体现锡伯族的建筑艺术和生态文化特色,房屋外部构架、屋顶、脊饰、瓦当、墙饰、窗、内檐、走廊、柱、照壁等,内部席、床、桌、椅、凳、屏风、枕、盆景、书画、吉祥图、民族吉祥物等,都要一应齐全,并且要符合保护和利用锡伯族传统文化生态的需求。
13.锡伯族西迁戌边屯垦雕塑群展示。雕塑艺术作为保护实验区内的标志性建筑,用来展示锡伯族西迁爱国历史及西迁以后守卫祖国边防、平定叛乱、维护地方稳定,建设美丽富饶家园的丰功伟绩和历史贡献,对锡伯族发展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历史文化名人等。
14.锡伯族传统文化数字资源库建设。建设10TB信息资源库:建设基础资源、教育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和公共信息资源整合的5类信息资源库。包括:(1)锡伯语言文字基础资源库(含满文生成的文献资源)1TB。包括:TTS文本库(新闻媒体文本库、网络媒体文本库、广播电视文本库、期刊文本库)等;(2)科技类资源库1TB。包括:锡伯族医药资源、农机、养殖、种植、科普信息等;(3)教育类资源库2TB 。包括:双语学习资源、学生课外读物、趣味百科知识、游戏动画等;(4)文化类资源库5TB。包括:锡伯文(满文)古籍文献、锡伯族口头文学(神话、民间故事、叙事长诗、谚语、歌谣、传说等)、锡伯族书面文学(小说、诗歌、散文等)、锡伯族儿童文学(小说、诗歌、散文、童话、寓言、格言、谜语等)、锡伯族翻译文学(中外译著、念说用的演义小说等)、锡伯文(满文)书法艺术和摄影作品、锡伯族历史与文化、锡伯族历史文化名人(古近现代人物)、锡伯族表演艺术(舞蹈、音乐、民歌、民间艺术、舞台艺术等)、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名录)、锡伯族文物古迹(古迹、遗址、寺庙、文物、实物、制品等)、锡伯族传统体育与竞技(射箭及其他)、锡伯族传统手工艺(刺绣、弓箭制作及其他)、锡伯族特色饮食、锡伯族旅游文化(名胜、景点、自然风光、渡假村、农家乐等);(5)公共信息类资源库1TB。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爱国主义题材影视(电影、电视剧译制)、锡伯族专题片、自然风光片、网络信息、图书报刊、新闻等。
15.锡伯族传统文化传承载体满文、锡伯语文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要点。
项目1:满文翻译培训基地(规划单列)建设要点。“国语骑射”文化的传承,满文历史文献翻译,建立满文翻译培训基地,实现保护、传承和培养满文、锡伯语文翻译和专业人才的目标。并通过保护、培训和展示,协调民族、档案、文化、旅游、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大拯救”。面向社会各部门承担满文的学习与翻译培训任务,逐步形成教学、科研、生产、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